
翁锦雄出席听证会。(点新闻记者麦钧杰摄)
大埔宏福苑火灾独立委员会今日(22日)举行第17场听证会,传召消防处4名代表作供,包括消防处助理处长(消防安全)翁锦雄,消防处大埔消防局前局长(由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12月30日)贺俊维,消防处大埔消防局高级消防队长伍永光,及消防处副消防总长(机构策略)霍振明。作供围绕楼宇消防安全职权分工展开。
消防处助理处长(消防安全)翁锦雄首先作供。代表独立委员会的资深大律师杜淦堃表示,听证会踏入第17日,希望消防处代表可向市民解释哪个部门负责处理宏福苑的投诉,形容是涉及职权范围的问题。
涉及发泡胶、棚网及楼梯“生口”投诉问题,翁锦雄指应由房屋局独立审查组(ICU)负责;至于有人在工地吸烟的投诉,翁则说属劳工处负责。
杜淦堃提问,若外墙物料、或建筑工程的物料有明显火警风险,消防是否有责任提供建议?翁指,因有清晰分工,被动消防装置应交由相关专责部门最为合适。
杜淦堃再追问,“若有市民见到屋苑维修期间,堆积大量易燃物料,也应属ICU和BD(屋宇署)负责”?翁同意,并指“易燃物料的数量、摆放位置,应由ICU和BD负责”,但若易燃物料阻塞逃生途径,则属消防处负责,“若消防处贸然给意见,或令工程无法进行,会考虑将个案交回给其他专责部门负责”。
杜淦堃问,是否日后涉及居屋的火警投诉都应找ICU,翁同意此说法,“消防处很理解市民看见火警最先联络消防处,会积极检讨现有的转介机制”。
陆启康指,涉及工程消防风险是否应做得更好?消防处和屋宇署、房屋局之间是否应加强沟通?“因为个后果可以很大”。翁同意,指与屋宇署正在密切磋商,令分工细分更加清晰,并检讨转介机制。
根据翁提交的证人供词,火警设施分为主动和被动消防装置,主动消防装置如火警警报系统、自动扑灭系统、喉辘等,由消防处负责;而被动消防装置,如走火楼梯、防火层,属于楼宇结构一部分,属屋宇署(BD)和房屋局独立审查组(ICU)负责。
(点新闻记者马文报道)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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