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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聯辦、澳门中聯辦掛牌

2000年1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正式掛牌。1999年國務院第24次常務會議決定,將中央人民政府授權的工作機構新華通訊社香港分社、新華通訊社澳門分社,分別更名為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