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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小平:五十年不變
1987年4月16日,鄧小平會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他在講話中指出:“香港在一九九七年回到祖國以後五十年政策不變,包括我們寫的基本法,至少要管五十年。我還要說,五十年以後更沒有變的必要。香港的地位不變,對香港的政策不變,對澳門的政策也不變,對台灣的政策按照‘一國兩制’方針解決統一問題後五十年也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