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社4月21日电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秘书公司东主,控告她涉嫌向一名银行职员提供贿款6800元,以协助她转介的客户开立银行户口,案件今日(2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讯。被告今日并无答辩,裁判官陈慧敏将案件押后至6月24日再提讯,其间被告获准保释。
顾倩,39岁,被控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
被告于案发时是一间秘书公司的东主。她于2025年5月底至10月底期间,曾转介多名客户予一名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银香港)尖沙咀分行助理客户服务经理,其中8人成功开立银行户口。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25年10月27日,向该名中银香港职员提供贿款6800元,作为对方协助由被告转介的客户开立银行户口的报酬。该名中银香港职员拒绝接受贿款,并向银行汇报事件。廉署接获贪污投诉,经调查后昨日(20日)落案起诉被告。
中银香港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案中八个成功开立的户口,均通过中银香港的尽职审查要求。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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