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特别行政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一个五年规划(2026-2030)
目录
第一篇 开创新局打开新篇章
第二篇 强化四大中心、人才集聚高地建设
第三篇 加快北部都会区建设引领空间格局优化
第四篇 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搭建全球合作网络
第五篇 切实提升民生福祉完善民生保障体系
第六篇 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公共治理效能
第七篇 强化五年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结语
序言
在国家“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香港特别行政区首次制定五年规划。这是特区政府坚持和完善行政主导、提升治理效能的重大举措,是主动对接国家发展的战略、更好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谋划需要,也是凝聚社会共识、团结各界力量,推动香港由治及兴、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行动纲领。
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一个五年规划(2026—2030年)(香港五年规划),要立足香港实况,订下香港中长期发展战略,明确发展方向、任务目标、策略重点和实现路径,以及具有香港特色,可操作、有效的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透过五年规划,发展方向将更加清晰,资源配置更加有效,社会预期更加稳定,市民福祉和各地投资者利益得到更充分的保障,建设一个更开放、更包容、更自由、更繁荣、更安全的香港,成为连接国家与世界的通道桥梁和世界上更具吸引力、更具活力和更充满机遇的国际都会,持续为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独特的更大贡献。
第一篇 开创新局打开新篇章
第一章 把握百年变局下的战略机遇
1.1 “十四五”时期,在中央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香港实现从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的历史性转折。2019年,香港发生了港版颜色革命、黑暴,秩序受到严重破坏,无辜市民被袭击、设施被焚烧破坏、生活受阻,社会动荡不安。中央政府果断出手,制定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社会秩序得以回复正常。特区完善了选举制度,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新一届选举委员会、立法会、区议会相继组成。特区政府光荣完成《基本法》第23条本地立法和制定《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实践了26年8个多月未履行的宪制责任,为香港得以全力拼经济、谋发展、惠民生、促改革提供了可靠保障。香港运作回复“一国两制”的应有内涵,香港进入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的新阶段。经济增速由负转正,香港维持世界自由经济体排名第一,跨境财富管理排名升上世界第一,世界竞争力排名第二,国际金融中心排名三甲,人才竞争力排名第四,国际航运中心维持第四,商品贸易升至排名第五,2025年全职雇员就业收入中位数四年间增加约20%,香港政治经济形势处于历史最好时期。
1.2 “十五五”时期,香港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加速演进,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与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激烈碰撞,大国关系牵动国际形势,国际形势演变深刻影响香港发展。香港作为高度外向型经济体,极易受到上述环境变化的影响。香港自身经济结构亦有优化空间,新旧发展动能转换任务艰巨,社会深层次问题有待加快化解。
1.3 放眼世界,在动荡不安的局势中,中国已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稳定器和动力源。“十五五”规划勾勒了国家未来发展蓝图,并对香港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提出了更高要求,为香港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打开了新空间。香港要主动识变、应变、求变,全面对接国家“十五五”规划,首次制定五年规划,牢牢把握国家发展机遇。
1.4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等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内外环境的变化要求香港改变思维方式和理念,借鉴内地经验和世界主要经济体的有效做法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明确发展方向、任务目标、策略重点和实现路径,以此补足香港发展不足之处,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第二章 “十五五”时期香港的历史方位
1.5 “十五五”时期是香港主动适应时代潮流,巩固提升自身优势、培养发展新动能、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是香港抓住机遇,加快由治及兴,增进市民福祉,建设更加美好家园的关键五年;是香港在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中大有可为的五年,肩负着发展自身、贡献国家的双重使命。
第三章 巩固提升香港独有优势
1.6 香港享有“一国两制”下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的独特优势,制度优势根基深厚,坚持奉行自由开放的经济体系,资金、货物、人员、资讯自由流动。作为全球唯一实行中英语并行的普通法司法管辖区,香港拥有崇高法治声誉,实行简单税制,拥有廉洁高效的政府架构和公务员团队以及与国际接轨的监管标准,共同组成一个稳定、安全、公平、可预期的国际化营商和投资环境。香港是“安全港”,“安全港”就是“发展港”,安全已成为香港发展的一大竞争优势。香港拥有世界一流的教育和人才资源,是享誉全球的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在吸纳全球高端要素资源方面一直走在前端。香港有实力、有能力、有信心扮演好“超级联系人”和“超级增值人”的角色,在实现自身更好发展的同时,为服务国家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香港力量。


第四章 五年规划秉持的理念
坚持“一国两制”方针
1.7 坚定不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确保“一国两制”实践始终不走样、不变形。坚持和完善行政主导体制,完善选举制度,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加强特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升香港依法治理效能,巩固由治及兴的良好局面。
坚持民生为本
1.8 坚持以民生为本,切实排解民生忧难。聚焦市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加大民生投入,优先解决房屋、医疗、教育、就业、安老等深层次民生诉求,不断提升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行政主导
1.9 坚持行政主导原则,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履行当家人职责,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切实担负起治理香港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行政机关发挥主导作用,展现高效治理效能,协同立法、司法机关各司其职,凝聚团结管治协同力量。制定和落实五年规划是一项艰巨且庞大的系统工程,行政机关要全面发挥“决策主导、资源主导、组织推动、公共优先”¹的关键作用。
坚持改革创新
1.10 坚持深化改革,以制度创新提升治理效能,完善公务员制度体系,强化部门首长责任机制。强化跨部门协作,加强监察监督,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落实数字政府、大规模人工智能应用等措施,优化流程,提升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土地房屋供应与产业结构转型。在金融、创科、北部都会区、民生服务及区域协同等重点领域,以制度优化和政策革新破除发展瓶颈,进一步提升香港整体竞争力和发展动能。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
1.11 坚持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政府发挥战略引领、基础设施投资、制度创新作用,确保法例与时并进,维持开放、透明、法治化、国际化的优质营商环境。巩固提升国际金融、航运、贸易、航空等既有优势,加快发展创新科技,提升香港综合竞争力;另一方面,政府引导市场和经济发展规律,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与竞争力,推动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自由流动与优化配置。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形成推动香港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协同力量。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
1.12 维护国家安全是香港稳定发展的基础。切实贯彻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责任,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完善社会治理体系,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全力营造安全、宜居和稳定有序的发展环境,为促进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保驾护航。
坚持规划务实有为
1.13 以实证为本、系统理念,统筹推进规划编制。突出重点,聚焦关键领域精准发力,全面提升发展动能。量力而行,制定切合实际的发展目标,稳妥有序推进。把规划和实施一并考虑,全程贯通,务求实效。汇聚智慧,广泛吸纳各方建言献策,集思广益凝聚共识。
第五章 主要目标
1.14 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巩固提升“四中心、一高地”,即巩固和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及国际航空枢纽地位,加快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并打造国际高端人才集聚高地,促成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的经济结构,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国际风险管理中心功能,构建大宗商品交易生态圈和高增值供应链服务中心。深化金融创新,以金融赋能产业,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数字金融等高端金融服务。
1.15 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持续提升。深化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建设,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的影响力显着增强。推动香港作为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文体旅融合发展更蓬勃。扩大优质高等教育,吸引更多非本地学生来港就学及全球顶尖人才和创新团队落户香港,提高经济发展动能和提升国际竞争力。
1.16 北部都会区建设加速提效。以北部都会区作为高等教育和创新科技发展的主要增长引擎,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透过产业园区、大学,以及科研机构协同发展,形成“产、学、研”²深度融合的创新生态圈。同时以智慧城市理念规划交通、房屋、绿化及公共设施,完善生活配套,将北部都会区发展为宜居宜业宜游的大都会,进一步强化香港整体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动能。
1.17 民生福祉显着改善。持续改善社会民生,优化公共服务,提升医疗、教育、房屋、安老等民生领域的服务水平。加强劳工权益保障,完善就业支援措施,社会保障体系更精准到位。加快智慧城市建设,生活环境更宜居宜业,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1.18 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取得重大进展。积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前海、南沙、河套重大合作平台建设,加强与内地城市在科技创新、产业协作、基础建设互联互通方面的合作,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构建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试验田,更好担当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超级联系人”和“超级增值人”角色。深度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拓展全球合作网络,说好中国故事,为国家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和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贡献香港力量。



第二篇 强化四大中心、人才集聚高地建设
巩固提升国际竞争优势
2.1 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必须在充分发挥香港既有优势的同时,加快发展及提高新质生产力。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建设香港国际创新科技中心和打造香港国际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可进一步提升香港竞争力。全力推进“四中心、一高地”的建设,有助推动香港经济持续发展,释放促进民生改善的发展红利,不断提升市民福祉。同时,深化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中心、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以及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等,将为“四中心、一高地”建设提供有力支持,有利促进科研创新和产业发展,并充分发挥香港在“一国两制”下“内联外通”的独特优势和国际化城市地位,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优势。
第六章 国际金融中心
2.2 金融是香港的根本和最大的优势。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必须彰显国际定位,以开放的金融市场吸引全球资金、人才和财金企业汇聚香港。秉持“以稳促进,以进固稳”的方针,壮根基、稳结构、强功能、控风险,充分发挥金融赋能实体经济的核心作用,建设安全高效的金融基建,系统性构建多元化资本市场。通过深度融合内地与海外市场,积极巩固香港作为联通全球金融市场的枢纽功能,便利国际资本把握国家及亚洲发展机遇,同时助力内地企业和资本高水平走向世界,并在全球金融治理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
第一节 强化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国际风险管理中心功能
2.3 强化香港作为全球最大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的功能。全面壮大离岸人民币业务规模,持续完善离岸人民币生态体系,增强流动性支持力度,建立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流动性补充机制,加快推进离岸人民币产品创新和扩展产品类型,构建全覆盖、多层次的人民币跨境流通网络,提高离岸人民币融资稳定性。积极推动人民币作为政府的支付货币。进一步增强离岸人民币市场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全面提升对贸易、投融资及跨境业务拓展等领域的支持和促进作用,并支持企业在跨境经贸业务上更广泛使用人民币,便利人民币与其他地区货币的兑换。加强内地与香港金融监管沟通,在维护香港金融市场稳定议题上保持紧密交流。


2.4 推动香港巩固全球领先跨境财富管理中心的地位,为全球主权基金、家族办公室在香港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强化香港管理内地与全球资产配置和财富管理的功能。完善监管和市场基础设施、壮大专业服务生态,积极推动家族办公室业务发展,优化基金、单一家族办公室和附带权益税制,驱动更多国际和内地家族资本及长期资金落户香港并扩大业务。扩大多元资产管理类别和产品选择,推动基金市场发展,例如另类资产基金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等多元化资产管理工具,从而全面提升资产和财富管理的深度与广度。
2.5 强化国际风险管理中心功能。深化与内地及海外市场监管合作,充分运用国际保险、再保险及资本市场比较优势,推动传统保险与非传统风险管理工具协同发展,发挥保险相连证券、专属自保公司、航运专项风险池等多层次风险转移和分担机制的迭加效应,巩固香港作为区域乃至全球巨灾及专项风险管理枢纽的战略功能。同时强化保险业风险为本的资本制度,鼓励保险资金投资香港及内地的基建项目,提升保险业界风险防控能力和风险管理文化。
第二节 优化股票和债券市场
2.6 围绕股票及债券两大核心市场,持续优化市场制度设计和产品生态。提升市场深度、广度与流动性,协助内地企业“走出去”及国际资本“引进来”。承担香港作为国家金融对外开放试验田的角色,积极提升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2.7 优化证券市场效能。加强上市制度的竞争力及提升证券市场基建的营运效率,支持内地及海外行业龙头及优质新兴产业企业赴港上市,包括深化香港交易所与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对接合作,助力更多内地优质企业透过香港的上市平台对接国际资本市场,构建更加顺畅高效的上市服务。完善扩充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拓展新兴领域,发挥投融资平台功能,推动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及全球南方等新兴经济体的经贸、金融与基础建设合作。
2.8 优化国际债券市场。协同推进一级市场发行、二级市场流动性提升、离岸人民币业务拓展,以及固定收益与货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债券通”(南向通),持续推进南向通在投资规模、投资者范围、产品、交易安排等方面的优化扩容。推动更多内地机构投资香港债券市场,扩大“股票通”、“债券通”、“理财通”、“私募通”渠道和业务量。发展多元金融产品与风险管理工具,研究为回购交易设立中央对手方结算及完善场外衍生产品规管。稳步推进政府数字债券常态化发行,完善相关法律和市场配套,推动数字债券普及化,加快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Central Moneymarkets Unit, CMU)商业化、国际化及现代化,推动本地股票及债券中央证券托管平台对接,建设切合香港市场特点及人民币国际化需求的定息及货币产品电子交易平台,将CMU发展成为区域内领先的中央证券托管机构。
2.9 吸引国际金融机构在香港设立区域总部或办事处,支持金融机构以香港为区域基地。坚定支持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多边开发机构利用香港成熟的资本市场支持项目融资、发债、投资及财务管理的运作,积极配合和支援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在港设立的办事处的需要。加强国际金融人才培养与引进,完善专业资格衔接、实务培训及跨境交流机制,壮大具备国际视野与专业能力的金融人才队伍。
2.10 加强金融机构建设和国际金融参与合作。深度参与区域以及全球金融发展进程。支持内地大型金融机构利用香港平台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助力内地金融机构加大在港资本投入,以香港为国际总部发展海外业务。发挥内地大型金融机构在港机构作为集团风险管理中心以及经营基地的作用,支持内地银行、保险公司(尤其是国际化再保险公司)开拓国际市场。发挥内地其他金融机构在港机构国际化经营窗口作用。发挥中资企业出海中转站作用。举办高水平金融盛事,深化国际交流及务实合作。
2.11 便利公司迁册来港。有序引导具备良好资本、治理及实质营运的境外企业(尤其是金融机构)迁册来港,提升在港金融实体的质量与稳定性。
第三节 构建大宗商品交易生态圈
2.12 以黄金为切入点,构建大宗商品交易生态圈。全面推动黄金交易相关清算系统、仓储、供给和基础建设的协同发展,充分发挥黄金战略资产作用。长远对标国际主要黄金交易中心,实现软硬件双轨并行的发展格局。加速构建基础设施,为国际标准黄金交易提供高效可信的服务。全方位支援更多金商和金融机构落户香港,扩容增量。全面提升香港黄金仓储量和精炼能力。强化本地人才培训,研究为黄金相关企业提供进一步优惠政策。深化本地与内地黄金市场合作,积极推进互联互通,建设一站式储存、交易、清算和服务中心,构建一体化的黄金生态圈。探讨发展人民币计价黄金市场、大宗商品市场,加强与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内地交易所合作,加大吸引国际投资者力度,增加人民币定价产品。
2.13 统筹推动离岸人民币大宗商品交易创新突破。充分发挥香港作为伦敦金属交易所全球仓库网络许可交付地点的独特优势,带动更多大宗商品相关的交易、风险管理,以及融资等业务联动发展,探索打通其他投资工具需求的新路向,建设高效开放的大宗商品生态圈。进一步丰富香港人民币计价结算的大宗商品期货期权品种,鼓励和支持香港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发展人民币大宗商品交易,与内地市场错位互补发展,包括与前海联合交易中心协同合作。
第四节 推进“金融+” 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2.14 推进“金融+科技创新”。推动耐心资本和风投创投投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优化科技企业上市制度,扩阔融资渠道。推动科技金融加速成长,支持创新科技企业融资做大做强。推进数字金融,全面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效率与风险防控能力,探索数字金融基础建设的深层应用。秉持“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原则,构建全球领先的数字资产发牌及监管制度,推动数字资产流动性及市场创新发展。以市场化方式吸引各类金融资源投入到科技创新领域,强化高等教育前沿科技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新兴产业发展,全生命周期支持科研成果向市场转化;推进“金融+贸易”。重点强化贸易融资、供应链金融、结算清算,以及风险管理服务,加强对中小企业及跨境贸易的支持;推进“金融+绿色发展”。全面推动绿色和可持续金融快速发展,推动建设国际碳市场,助力国家工业、交通、能源等重点领域实现低碳转型,支持绿色产业有序“走出去”;推进“金融+知识产权”。应用知识产权融资沙盒,将知识产权融入金融服务体系,助力知识产权价值转化,进一步释放知识产权作为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潜力;推进“金融+航运”。配合国际航运绿色转型的融资需求及国家大宗商品贸易战略,协助航运企业拓展多元融资渠道与发展空间;推进“金融+民生”。深化普惠金融发展,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可及性,完善面向社会各界的金融服务体系。


第五节 加强金融风险防范
2.15 维护金融安全,健全长期机制,提升金融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和处置能力,完善跨市场、跨机构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监测,健全金融基础设施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巩固网络安全、金融科技监管和反洗钱能力。
第七章 国际航运中心和航空枢纽
2.16 巩固提升国际航运中心地位,稳箱量、增价值、强协同,以数量型转向价值型为导向,加快实现从“吨位大港”向“价值港”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构建多元化、韧性强的国际运输通道体系,促进国际航空货运以及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加快推动海空联动、综合提升香港在国家现代交通网络中的枢纽功能。
第一节 推进香港航运业数字智能化、绿色转型
2.17 推动智慧绿色港口发展,完善物流数据互联互通。引领码头营运商加快推进香港葵青货柜码头智能化的步伐。持续释放“港口社区系统”的发展潜能,和全球航运商业网络深度融合,为本地物流及贸易企业提供一站式海、陆、空物流及供应链数据和“一单多报”等增值服务。加快建设绿色船用燃料加注和贸易中心,与泛珠三角城市深化协作,构建以香港为中心的“绿色能源走廊”,研究共建新能源船舶绿色低碳全产业链、供应链,达致“华南生产贮运、香港加注贸易、服务全球船舶”的新格局,打造全过程低碳的区域绿色船用燃料供应链体系。

2.18 推进港口高质量协同发展,深化与内地及国际航运港口合作。强化国际中转枢纽地位,融入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助力国家增强在全球航运布局的竞争力和主导性。透过互利合作,便利货物可在香港及洋浦两地选港出口,两地的东南亚航线互相替补,形成双枢纽格局。善用中南美洲航线的比较优势,协同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的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发展香港成为华南冷链国际贸易中心,助力国家建设“华南— 南美”国际冷链物流通道。持续深耕“铁海陆江”立体多式联运体系建设,透过推进跨境货车跨省营运及监管体系改革以及推动粤港澳商用车驾照互认,减低货物经香港中转的成本,实现“稳箱量”的目标。

第二节 构建高增值海运服务生态圈
2.19 强化高增值海运服务。进一步优化船舶注册制度,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顶尖船东注册地的竞争力,吸引更多船舶来港注册,壮大香港船舶注册规模,并以质量提升为核心导向,带动高增值海运服务业群升级发展,同时充分发挥香港在船舶管理、航运融资、海事保险、海事仲裁等海运服务业的优势。协助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企业开拓内地及亚洲市场。推动业界持份者及培训机构整合现有资源及专业力量,共同协作,进一步构建系统化培训框架,为高增值海运服务业建立稳定的人才库。


第三节 提升国际航空枢纽地位
2.20 提升香港国际航空枢纽竞争优势。持续开拓新航线,策略性吸引本地及非本地航空公司拓展新航点和增加航班,并增强香港的长途航线网络,尤其是连接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深化国际合作,积极参加国际民航会议,主动出访民航伙伴,商讨订立新的民航协议或扩展航权,优先聚焦具进一步发展潜力及新增长点的地区,如南美洲、中亚、非洲及中东等。推进“机场城市”发展,带动高端商业和旅游活动,强化香港国际机场的中转吸引力。

2.21 深度参与国家航空网络发展。在现有高度国际化网络上,主动对接国家航空网络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香港“内联外通”的优势,积极融入国家“一圈六廊五通道”⁷建设,支持服务国家全球航线网络辐射能力,增强国家整体航空网络的韧性和通达性,更好应对全球航线网络重塑格局。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内机场群在运作协调、空域优化、多式联运等方面合作,推动机场群内部资源共享与功能互补,提升整体营运效率与服务质素,带动提升粤港澳大湾区机场群的国际竞争力。

第四节 打造新型航空产业生态圈
2.22 打造具国际竞争力的航空产业生态圈。构建飞机部件处理及交易产业生态系统,形成“前店后厂”飞机部件产业集群和亚洲首个飞机部件处理及交易中心。积极参与国产飞机研制及认证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的角色,助力国产飞机通过香港打进世界市场。发挥香港可持续航空燃料(Sustainable Aviation Fuel, SAF)生产基地落户东莞的产业建设作用,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SAF产业链,包括在香港兴建燃料混合设施,助力国家在SAF领域发展。

2.23 打造低空创新应用亚太区枢纽。制订落实《发展低空经济规划行动纲领》。健全规管框架、标准制定、基础建设等,积极提升低空经济相关科研、人才培育,以及国际标准衔接。发挥“引领、桥梁、示范”角色,在强化与内地监管框架有效衔接的基础上,探索打造低空经济出海示范合规基地。研究与内地联合推动设立国际低空经济合作组织。
2.24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低空跨境物流发展。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基础和地理优势,凭藉与邻近的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合作先行探索经验,连结粤港澳大湾区三地资源要素,拓展粤港澳大湾区低空跨境物流应用场景,加快形成覆盖粤港澳大湾区的整合规模化低空跨境物流网络。

2.25 完善粤港澳大湾区多式联运网络。重点推进香港国际机场东莞空港中心建设,加快“空港一体化”智慧协作。发展更多多式联运模式,持续优化“经珠港飞”⁸,提高粤港澳大湾区内的客与货来往世界各地的便利。加强香港国际机场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的连系,透过东莞空港中心“海空货物联运模式”,完善两地接驳,方便货物流转,加强航空物流与电子商务(电商)联动。
2.26 带动粤港澳大湾区机场群优势互补的互动发展模式。推动粤港航空航运协同发展,研究与深圳及澳门机场合作,推动空域协同管理与航线优化,提升航班与运力效率,强化货运、维修及培训合作。

第八章 国际贸易中心
2.27 巩固及提升国际贸易中心地位,扩网络、强优势、创增量,朝数字化和多元化的方向升级,结合香港作为金融中心和财资中心的优势,优化离岸贸易平台功能。鼓励制造、科技与物流企业透过香港进行国际订单、汇兑、贸易金融、供应链管理等高增值活动,打造服务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重要枢纽。汇聚全球企业,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覆盖全球市场,令香港成为更具韧性、更具战略价值的国际贸易中心。
第一节 持续拓展国际经贸网络
2.28 坚持奉行自由贸易、维持零关税,以及支持以规则为本的多边贸易制度,为贸易伙伴提供具透明度和高确定性的营商环境。持续巩固与欧美市场的联系,深耕东盟、中东市场,同时探索中亚、非洲等新兴市场。积极与具备潜力或位处策略性位置的经济体缔结自由贸易协定及投资协定,继续争取早日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进一步扩大香港的经贸“朋友圈”,同时为香港的货物及服务贸易争取更佳的海外市场准入条件和投资保障,以加强双向投资流动及推动香港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2.29 持续扩大海外办事处网络,重点面向高增长潜力与具战略伙伴关系的经济体,结合特区政府驻海外经济贸易办事处、投资推广署以及香港贸易发展局的全球办事处的网络,深化海外联系和加强经贸推广力度。主动与外国政府、机构、企业联系作恒常交流,积极宣传香港独特优势。深化与不同市场的合作,推动更多海外企业利用香港作为进入大中华及亚太市场的门户,吸引其资金、企业及人才落户香港。
2.30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引导产业发展。采取促进产业和投资的优惠政策引导产业发展。加快引进行业龙头和不同企业在香港设立管理离岸贸易及供应链的区域或国际总部和财资中心。面向中东、东盟、欧美长线资金,进一步壮大香港的总部经济及推广香港家族办公室。聚焦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型工业化、绿色发展等创科领域重点产业,制订目标企业清单与年度招商行动计划。完善跨部门协调与项目落地机制,为企业提供个案服务,强化重点招商项目在土地、规划、通关、人才、监管等方面的一站式协调服务。
第二节 构建高增值供应链服务中心
2.31 提升香港出海平台的功能。特区政府在2025年成立“内地企业出海专班”,善用香港的国际化优势及网络,成功带领内地企业以香港为平台开展海外业务。“内地企业出海专班”将持续拓展及整合驻内地及海外经济贸易办事处、投资推广署及香港贸易发展局的功能,响应国家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引导内地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助力其发展国际市场并参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提升海外综合服务水平,为内地企业“走出去”提供一站式、高水平的高增值专业企业服务。深化与国家相关部委及内地企业组织交流合作,支持内地企业落户和扩展业务,加快推进“内地企业出海专班”于海外综合服务点的工作。打造一个涵盖海外市场分析、风险管理、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品牌国际化推广、供应链协同优化,以及跨境融资等核心功能的综合生态系统,协助企业有效应对全球市场挑战。
2.32 联动金融、法律及解决争议、会计、物流、保险、检测认证,以及其他专业服务等领域,建设海外企业通过香港进入内地市场以及内地企业经香港出海的双向服务平台。利用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协助企业来港上市,提供跨境贸易融资及风险管理。发挥与国际接轨的普通法制度、强化国际调解院总部的功能及国际法律人才等优势,提供合约管理和跨境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保障出海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为内地企业及品牌提升检测与国际认证水平,推动产业质素升级,建立国际形象和推动品牌出海。
2.33 强化会展业双向平台功能。充分发挥香港会展业的“国际展示厅”功能及建设品牌的优势,聚焦吸引更多国际级展览盛事及专业展会在香港举行。一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优质品牌纳入“中国消费名品”,推动两地企业在品牌培育、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全球营销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优化“内地制造+香港服务”出海模式,为内地企业通往全球市场提供所需平台,助力国家知名品牌拓展国际版图;另一方面,吸引海外企业善用香港的国际级展览平台及贸易跳板,将优质产品和服务引进内地市场。以双向平台的独特优势,进一步发展和巩固香港作为国际会展之都的地位。
第三节 持续推进《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全面升级
2.34 持续深化CEPA开放。积极推动CEPA持续扩大开放,深化与内地服务业合作。善用CEPA开放措施,继续争取进一步扩大内地市场准入和开放领域,在香港具优势的服务领域实现更高水平的开放,包括在负面清单以外对香港服务提供者实行国民待遇,以及推进以负面清单方式完善跨境服务贸易开放承诺,推动贸易、投资、金融、知识产权、数字治理等规则标准互认。将更多香港优质专业服务带进内地市场,助力内地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以香港所长服务国家所需,为香港经济长远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2.35 在CEPA框架下,对标国际先进经贸规则,在粤港澳大湾区内以先行先试方式实现更高水平开放。
第四节 大力发展数字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
2.36 积极发展数字贸易,加快贸易文件电子化进程。扩大数字技术、数字产品和数字服务(包括词元(Token))进出口,完善数据服务产业链,探索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安排,积极参与数字贸易国际治理。有序落实香港“贸易单一窗口”第三阶段服务。同步推进与内地及其他经济体的“单一窗口”互联互通,促进区域数字贸易合作。推动“贸易单一窗口”接驳香港金融管理局商业数据通,便利银行获取相关商业数据作贸易融资参考,协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及改善现金流。修订本地法例,便利“企业对企业”贸易文件电子化,让业界发展切合实际需要的技术方案。
2.37 积极发展跨境电商,充分发挥香港作为国际贸易及物流枢纽的独特优势,推动“品牌出海”。透过灵活资助、能力提升、培训及推广支援等,鼓励中小企业升级转型、数字化转型,以及应用新兴技术,善用香港面向国内、国际的跨境电商网络,建立电商供应链,利用平台数据分析优化产品策略与行销活动,实现精准投放,提升营运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并强化企业在电商营运及品牌发展等方面的能力。
第九章 国际创新科技中心及国际高端人才集聚高地
2.38 在香港拥有五所全球百大高等院校的基础上,聚焦国际前沿科技领域,强化原始创新基础科研实力,为全面建设香港为国际创新科技中心筑牢根基。积极推进“北中南”三大创科园区和五大研发机构建设,构建全球“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打造具国际竞争力的科技产业先进研发中心和中试转化基地,汇聚全球顶尖人才和科研资源积极发展具香港特色的新型工业化产业体系,壮大新兴产业和布局未来产业,建设具全球影响力的医疗创新枢纽。2030年后,基本建成立足粤港澳大湾区、辐射全国、联通世界的国际创新科技中心,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独角兽⁹为牵引、现代金融为赋能,充分发挥世界一流院校科研优势的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新体制新格局。
第一节 优化创新科技发展体制
2.39 加速对接国家重点科技战略。瞄准国家策略科技领域,聚焦生命健康、人工智能及机械人、微电子、新能源,以及先进制造及新材料等关键核心技术,布局国家级和区域性重大科研平台,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国家核心需求领域取得科研突破,并引进扶植相关企业在香港发展。持续加大本地创新活动总开支占本地生产总值比重,力争在2030年后达到3%。持续优化“内地与香港科技合作资助计划”,加强内地与香港科研合作和技术攻关。巩固提升和充分发挥在港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和InnoHK创新香港研发平台(InnoHK)“双基地”优势,支持香港的全国重点实验室配合国家重大需求从事基础和应用研究工作。

2.40 发挥大学基础研究和重大科技突破策源地作用,用好全国重点实验室及InnoHK平台等优势资源,提高体系化创新能力,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和前沿技术攻关,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完善创新人才发掘、选拔、培养机制,更好支持科技人才发展(尤其青年),加快培育战略科技人才。
2.41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政府透过相关资助计划及基金,持续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策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培育具国际竞争力的创科企业,为新型工业化发展提供坚实支持。同时鼓励企业充分发挥创新主体作用,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落地,并支持企业设立研发中心、中试设施、量产基地,打通创新成果由研发、试验到应用、市场的关键环节,进一步提升产业链、创新链,以及供应链的协同发展水平。
第二节 构建“三大创科园区、五大研发机构”新格局
2.42 推进建设“三大创科园区”,即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香港园区和新田科技城、科学园,以及数码港。实施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一河两岸、一区两园”高质量发展,促进创新要素在深港两园跨境流动,推动科研机构、创科企业及专业服务在区内集聚。至2030年,香港园区与深圳园区基本形成高效创新协同机制,稳步朝着成为世界级科技创新枢纽的最终目标迈进,与南部聚焦数字技术(包括人工智能、网络安全、区块链和金融科技等)的数码港,以及位于中部聚焦生命健康、先进制造等硬科技及企业培育的科学园共同构成香港“北中南”三大创科园区发展格局。

2.43 推进建设“五大研发机构”,即香港生产力促进局、香港应用科技研究院、香港微电子研发院、香港人工智能研发院及生命健康研发院。完善香港公营研究体系布局,提升香港创科体系效能。在聚焦企业升级转型及协助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和聚焦先进通讯技术、智能感知,以及智慧城市领域的香港应用科技研究院深耕多年的扎实基础之上,瞄准国家和香港战略前沿科技核心领域,创建三所高质量研发院,巩固提升香港科研容量,包括香港微电子研发院、香港人工智能研发院,以及生命健康研发院。
¹意指政府施政核心在于政策制定与公共资源分配;政府主动组织社会力量,指明发展方向;以及以民为本、兼顾长远发展,不单纯以市场机制逐利。
²意指业界、学术界及科研机构
³除非另有指明,全部以港元计算。
⁴参考国际指引和其他经济体的统计方法,“本地创新活动总开支”包括本地研究及发展(研发)的开支,涵盖基础和应用研究;以及企业应用开发和其他创新活动的开支(如产品设计、软件开发、工艺验证、中间测试、产品检测、申请注册知识产权等)。另外,政府亦一直有就纯粹涵盖研发的“本地研发总开支”相对本地生产总值的比率作统计,2024年的比率为1.13%。
⁵即30至70岁人士在没有预设条件的情况下因罹患四大非传染病(即心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或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而死亡的概率。
⁶即进出口货物全程或部分利用水路运输与转运(如内河、江海等)的联运模式。
⁷意指深耕东南亚、东北亚等市场,稳步拓展西亚、中亚、南亚等市场,构建周边航空运输圈,提升国际市场支撑能力。有序提升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 中亚— 西亚、中国— 中南半岛、中巴和孟中印缅等共建“一带一路”六大国际经济合作走廊航线网路通达性。构建通达欧洲、北美、拉美、南太、印度洋及非洲等地区的五大航空运输通道,扩大网路覆盖面。
⁸“经珠港飞”客运服务让内地及国际旅客可经港珠澳大桥穿梭珠海及香港,以“空— 陆— 空”方式经珠海机场和香港国际机场往来内地和全球各地。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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