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的香港已進入統籌發展與安全的全新階段。
文|田飞龙
随着《“一国两制”下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实践》白皮书发布及国家“十五五”规划颁布实施,港澳“一国两制”事业发展迎来全新形势和任务,亦面对新的风险挑战。立足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锚定中国式现代化与民族复兴的结构痛点和制度瓶颈,全面且创造性地融入并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和治理体系,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做出杠杆性贡献,成为港澳“一国两制”新阶段谱写新篇章的主线。下面以香港为重点谈一谈社会总体形势、治理特点与统筹发展、安全的基本问题和策略路径。
目前,香港社会总体形势与治理特点主要体现为如下方面:第一,香港特区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基本构建完成,普通法司法体系稳健吸纳转化成文国安法,全政府体系与全社会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共识、文化生态与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完善;第二,“爱国者治港”政治工程基本完成,选举制度改革指向香港管治体系的忠诚底线与政治品格重建,爱国者阵营形成一定的政治竞争生态与文化,中央监督问责机制和香港本地民意参与机制成为香港民主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国两制”下的香港特色民主政制初步成形;第三,香港与国家战略互动意愿和程度不断加深,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一带一路”倡议高质量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等均吸纳并显著体现香港角色和作用;第四,香港的对外开放功能与全球人才集聚高地效应显著增强,在全球乱局特别是美国特朗普政府逆全球化、经济民族主义与地缘战争政策刺激下,全球资本、技术、人才重新向香港聚集并进一步整合进内地大市场,整体托举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和“一国两制”桥梁纽带作用巩固深化;第五,美国涉港制裁的常规节制与极限风险并存,特朗普第二任期以来在“香港牌”上有所降温,涉港制裁在具体执行层面呈现节制态势,但香港联系汇率与金融地位的极限制裁风险无法排除,系统性金融安全更加凸显,成为中美长线博弈的潜在风险点和关键战场之一;第六,香港社会结构与文化变迁加速推进,因应上述内外变化,香港社会正在经历社会结构与文化规范的显著转型,即从高度西化的“公民社会”向“一国两制”下的“爱国者社会”转型,爱国与民主的传统对立及其文化意识形态基础基本解体,以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为最高原则的“一国两制”宪制爱国主义基本形成,香港作为连接中华民族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体系性桥梁纽带作用更具全球化双向互动内涵与制度韧性。
香港的“一国两制”之变,无论是制度规范还是文化精神,需在十八大以来中国与世界的体系性斗争和互动进程中加以全面准确理解,其本质体现为中华文明与中国式现代化主体性的增强与世界体系“东升西降”的结构性转变。中央立足战略全局统筹发展与安全,坚定应对香港内外矛盾引发的政治乱局并给出系统性制度解决方案,香港社会在矛盾张力丛集中经历政治阵痛和制度变迁,最终走上了“一国两制”新路。第一,新时代以来的“一国两制”之变是文明之变和理性之变,是中央承担“一国两制”基础立法者和最终责任人宪制性角色的鲜明体现,是在“一国两制”的宏观框架、战略意图与制度方法基础上应对危局、开创新局的良性变化,其变迁方向是“一国两制”的更好坚持和更好发展。第二,“一国两制”国家理性与世界体系功能的科学认知和结构演变,即中央和香港社会通过激烈斗争和反思,逐步形成一种新的“一国两制”观,即“一国两制”的国家理性在于国家对特区的高度自治授权与特区对国家的杠杆性贡献的理性结合,而“一国两制”的功能也不限于经济现代化,不只是经济纽带,还是政治和文明纽带,其完整功能在历史与哲学属性上是世界体系性质的,涵盖和平统一、经济现代化、制度现代化与永久和平,贯穿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第三,十八大以来的中国模式与中国发展进程,本质上是对中华文明与中华民族共同体长期历史与传统的回归,走的是一条民族复兴的自主知识体系与自主制度体系的文明道路,整个国家法精神经历了从自治法精神向国家本位的转型,“一国两制”范畴凸显的是“国家安全法”的兴起与引领,民族治理范畴凸显的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立法,两岸关系范畴凸显的是主场统一与主动性的治权行使与法律管辖,香港之变是国家整体的文明覆兴与法治成熟的一个缩影,因其内外关联性和张力特征而更为凸显而已。第四,世界体系之变引发全球政治经济版图剧烈波动,美国的世界帝国霸权经历内外失衡与强制收缩,帝国道义责任和国际法信念崩塌,实力政治与制裁帝国主义降临,香港作为西方体系与中国体系的金融接口和法治接口的平台稳定性、规范性及可持续性遭受重要冲击,中央从中国式现代化大局和全球治理体系稳定性层面负责任承担起保护香港、维护全球化基础设施与适度扩展香港服务国家、服务全球化功能的治理责任,体现了中央政府对大变局的透彻理解、责任伦理与智慧应对。
从风险研判和“一国两制”高质量发展的角度,在“十五五”期间及未来的民族复兴更长、更复杂时段内,我们需要重点关注、思考和解决如下问题:
第一,祖国统一及其过程风险仍是香港“一国两制”发展的内在使命和影响指标。一方面需要全面准确诠释香港“一国两制”经验并为之正名,从而释放对台实质影响力,为祖国统一提供助力,另一方面需有国家统一过程的风险意识和应对风险的方案与机制,这方面需与国家层面统筹应对。
第二,香港社会的开放性、国际性与多元活力问题应作为香港社会建设与治理的正面基础性课题加以解决。在选举与管治体系上需在可控条件下逐步探索新的政治、行政吸纳机制和多元竞争机制,在国际化层面更多凸显香港的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国际创新科技中心、纠纷解决与全球治理中心功能,发展和完善系列化平台机制和治理规则,推动国际调解院规范运作与全球治理功能释放,构建一个“爱国者治港”下的团结开放型社会,以实现高水平安全与高质量发展的深度协同。
第三,国家安全制度建设思路上统筹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聚焦涉港涉外法治体系建设,聚焦涉港海外利益保护制度统筹能力建设,将涉外法律服务与涉外法治斗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种跨文明与跨法系的“一国两制”国家安全法治理论体系与制度体系。
第四,积极探索和增强香港在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中的战略抓手与杠杆支点作用。在融入中注意合理区分和保持香港制度优势与个性,在服务中注意推动“两制”良性互动融合并创制新的制度规则,同时重点锚定粤港澳大湾区主体功能区域发展(前海、横琴、南沙、河套等)和“一带一路”战略区域发展(如中亚、中东、东南亚等),重视引导和对接香港在民族边疆地区发展特别是新疆“五大战略定位”及其向西开放通道建设中的杠杆撬动机制与制度创新。
第五,在宏观风险治理上聚焦和凸显对美西方反制斗争的制度前瞻意识和制度储备、与中央联动反制机制的制度建设、跨境数据安全与网络风险治理以及在高质量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国际化涉外律师培训整合上下功夫,为国家与香港层面的涉外法治斗争、涉外法律服务、海外利益保护、国际组织治理与国际规则谈判等积累储备高精尖理论专家和实务人才。
第六,在国家“十五五”规划和香港首部五年规划的政策指引下,高质量统筹发展与安全,探索开放安全观与可持续发展观的结合之道,积极推动香港社会整体和解与团结进步,为“一国两制”新阶段、民族复兴新篇章及人类和平发展新进程交出复合亮丽的香港答卷。
总之,2026年的香港已进入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全新阶段,国家安全制度和选举制度为香港发展提供健全保障,国家战略与全球变局为香港发展提供空前机遇,爱国爱港力量与社会活力为香港发展提供主体支撑,香港“一国两制”必定会在民族复兴与人类和平发展关键进程中出彩出色,做出独特的文明与制度贡献。
作者为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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