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社11月5日报道 黄之锋早前承认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11月5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被判囚10年。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会依法充公黄之锋的罪行相关财产。
发言人指出,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黄之锋无从狡辩,只好承认控罪及相关犯罪事实,是对所有妄图勾结境外势力、损害国家利益之徒的有力震慑。法庭对黄之锋予以重判,彻底打破危害国家安全分子披著所谓“国际线”或“国际倡议”外衣便能逃避法律追责的幻想,向国际社会表明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定决心。这次判刑显示法庭确定本案涉及外国势力,案情严重,需要判处具阻吓性的刑期。
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留意到美西方国家、反华组织、反华政客、境外媒体等就包括本案在内的不同案件,作出恶意攻击和抹黑,更公然施压要求特区释放个别已被法庭依法定罪判刑的被告。特区政府已多次重申,香港特区是法治社会,所有案件均是严格根据证据和依照法律处理。倡议某种背景的人或组织不须就其违法行为和活动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给予其犯法特权,完全违反法治精神。于本案中,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黄之锋选择承认控罪,反映警方依法缉捕和律政司依法检控危害国家安全分子的充分证据。法庭在作出判刑时详细列出有关理由,正正体现了黄之锋是在公平公开的司法程序下被判刑,亦彰显了香港特区法院一直秉持的法治精神。
发言人强调,特区政府肩负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坚决打击及严惩反中乱港分子及境外势力的代理人,定必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力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和活动。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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