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之锋因“35+串谋颠覆政权案”正在服刑。资料图片
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李影)因“35+串谋颠覆政权案”正在服刑的前“香港众志”头目黄之锋,早前承认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今天(11月5日)上午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谭耀豪认为本案属罪行重大,以监禁13年为量刑起点,扣减认罪折扣等,判处黄之锋监禁10年,其中2个月2日与“35+串谋颠覆政权案”余下刑期同期执行。
被告黄之锋承认于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期间在香港,与罗冠聪及其他身份不详的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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