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口岸爆炸案脱罪被告吴子乐,另涉2019年为多区前线暴徒制造及提供弓箭等武器,并拍摄片段作宣传。他与另一名男子早前被控串谋煽惑他人参与暴动等罪,案件14日再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批准控方修订就吴子乐的其中一项控罪,及加控多一项煽惑他人参与暴动罪,即吴现要面对3项控罪。案件转介区域法院于6月2日答辩,两名被告无保释申请,续需还押候讯。
本案被告除报称无业的吴子乐(32岁)外,另一名被告是报称摄影师的陈维亮(34岁)。同被控《公安条例》下一项串谋煽惑他人参与暴动罪,指他们于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0月23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一同串谋非法煽惑他人参与暴动。
吴子乐另被控的一项煽惑他人参与暴动罪,苏官批准控方修订为“煽惑他人煽惑参与暴动”罪,指吴于2019年11月14日至15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一名身分不详的人及李芷盈,煽惑他人参与暴动。修订后,控罪日子增加一天,而煽惑对象则由“其他不知名人士”,改为一名身分不详者及李芷盈。
今日吴子乐再被加控的一项煽惑他人参与暴动罪,则指他于2019年10月19日至11月8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参与暴动。
苏官正式将案件转介至区域法院处理,并提醒两名被告如拟提出不在场证据,须在指定期限前作出。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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