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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海明、文美炫:参与“丝路电商” 港经贸注新动能

中国商务部近日会同五个中央部委推出指导意见,提出要推进跨境电商、拓展“丝路电商”。此举对香港而言,要紧握“丝路电商”新机遇,扮演好“超级合伙人”角色,以此更好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也为自身发展注入新动能。

梁海明|海南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院长

文美炫|海南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中国商务部近日会同五个中央部委推出指导意见,提出要推进跨境电商、拓展“丝路电商”。此举对香港而言,要紧握“丝路电商”新机遇,扮演好“超级合伙人”角色,以此更好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也为自身发展注入新动能。

上述指导意见全称为《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围绕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作出系统部署,提出着力赋能增效、加强创新引领、推进高水平开放、营造良好生态、加强支撑保障五个方面举措。

在指导意见中的“推进高水平开放,促进普惠包容发展”部分,文件对“丝路电商”作出专门安排,提出要持续扩大“丝路电商”朋友圈,深化政策交流、产业对接、地方合作和能力建设,用好“云上大讲堂”、“丝路云品”、“国家馆”等合作品牌,持续举办“丝路电商惠全球”主题活动,创新“国家馆+直播”渠道,培育“一国一爆品”。

国家加大对外高水平开放

与此同时,文件还提出培育一批“丝路电商”重点合作城市,建设一批公共服务载体,遴选一批最佳实践和典型案例,推动“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择优扩围,并在贸易便利化、国际数据服务、跨境人民币结算等领域形成制度型开放成果,推进相关规则对接协同。可以看到,这一部署既着眼于合作规模的拓展,也着眼于制度支撑的完善,表明“丝路电商”正由平台合作、品牌合作,进一步走向机制合作、规则合作和能力合作。

当前,全球贸易格局深度调整,数字经济加快发展,传统贸易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在此背景下,拓展“丝路电商”,不仅是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重要抓手。

“丝路电商”以平台为载体,以数据、物流、支付等体系为支撑,推动对外开放由传统货物贸易向数字贸易、制度型开放进一步延伸。不仅有利于拓展国际市场、优化贸易结构,也有助于推动贸易从商品流通向品牌培育、价值链延伸升级,增强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与此同时,“丝路电商”也为中国在跨境数据、数字服务、规则衔接等领域开展探索提供了现实场景。许多过去停留在原则层面、框架层面的内容,正通过具体合作不断转化为实践成果,这将有助于中国在新一轮国际经贸竞争中增强主动权,提升制度影响力。

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而言,“丝路电商”带来的不只是更多市场机会,也包括更大的发展空间。与传统贸易相比,跨境电商在供需对接、产品推广、市场准入等方面效率更高,方式也更灵活。一些具有特色的产品,过去受制于渠道、成本和推广能力,进入国际市场并不容易;而借助跨境电商平台,这些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乃至更大范围国际市场的路径,正在变得更直接,流通链条更短,产品附加值也随之提升。

依托“丝路云品”、“国家馆”等平台,以及相关品牌培育、市场推广机制,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也有机会从单一商品输出逐步走向品牌化经营,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更为重要的是,“丝路电商”所带动的,并不只是商品买卖本身。通过物流体系建设、数字技术应用、跨境支付支持和人才培训等方式,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数字基础设施和数字经济发展能力有望进一步提升。这既有助于缩小数字鸿沟,也有助于带动就业、促进产业升级,体现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更加注重普惠包容、互利共赢的发展方向。

在“丝路电商”加快发展的背景下,香港要紧握住当中新机遇,以及更好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需要找准自身新定位,由“超级联系人”、“超级增值人”升级转型为“超级合伙人”角色,在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中发挥更大作用。

香港的优势,不仅在于“联通世界”,更在于能够把国际金融、贸易物流、法律仲裁、专业服务、品牌推广等多方面资源整合起来,为“丝路电商”发展提供系统支撑。特别是在跨境结算、规则衔接、标准对接、风险管理等方面,香港具备较强基础,也有条件在内地与国际市场之间发挥桥梁和平台作用。

从自身发展看,参与“丝路电商”战略,将为香港打开新的发展空间。当前,传统转口贸易增长放缓,香港需要培育新的增长动能,而数字贸易、跨境电商、供应链服务等正是值得发力的重要方向。“丝路电商”覆盖跨境交易、数字支付、物流组织、贸易融资、规则衔接等多个环节,与香港现有的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和专业服务优势高度契合,有助于推动香港由“贸易中介”向“数字贸易服务枢纽”转型。

与此同时,借助“丝路电商”连接内地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市场网络,香港还可进一步深化与内地及国际市场的经贸联系,在新的国际经贸环境下巩固优势、拓展功能、重塑定位。可以说,参与“丝路电商”战略,不只是为香港增加一个新发展机遇,更是其实现功能提升和结构优化的重要契机。

港可五方面主动对接

未来要把握住国家“丝路电商”的新机遇,将“超级合伙人”作用真正落到实处,香港特区政府可考虑将发展“丝路电商”战略列入首个五年规划,并可在以下五个方面持续发力。

其一,应在规则衔接上主动作为。当前“丝路电商”已从商品流通延伸至数据流动、平台治理、数字支付等领域,规则差异成为影响合作效率的重要因素。香港可依托普通法体系和国际化规则经验,加强与内地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数字贸易规则、数据流动、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对接,推动形成更加顺畅的制度环境。

其二,应在金融和专业服务支撑上发挥更大作用。“丝路电商”运行离不开跨境结算、贸易融资和风险管理等支撑体系。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和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应围绕跨境电商场景,完善跨境人民币结算、供应链金融及数字贸易金融服务,同时发挥法律、仲裁、会计等专业服务优势,推动相关服务更深嵌入跨境电商链条。

其三,应夯实数字营商环境和平台支撑。当前,“丝路电商”不断向数字化、平台化深化,企业能否顺畅参与,越来越取决于制度安排和基础条件。香港特区政府宜加快贸易数字化建设,完善数据基础设施和平台规则,提升跨境电商运行效率。与此同时,还应更好发挥“国家馆”、“丝路云品”等平台作用,在品牌展示、市场对接和渠道拓展等方面形成更强支撑,推动企业由产品输出逐步迈向品牌经营。

其四,应把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丝路电商”带动的,不只是商品流动,也包括技术、人才和标准的流动。香港在专业服务、国际对接等方面基础较好,可在人才培训、技术服务、标准衔接等领域提供更多支持,助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提升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这样既能增强合作后劲,也有利于香港在更广阔的国际市场中拓展自身空间。

其五,应进一步加强区域联动。香港还可深化与海南自贸港联动发展,发挥海南制度开放优势和香港国际化服务优势,在跨境电商、数字金融等领域加强协同,进一步拓展“丝路电商”发展空间。如此,香港才能在“丝路电商”发展中更好发挥“超级合伙人”作用。

“丝路电商”带来的,不只是贸易模式之变,更是开放格局之变、合作方式之变。对香港而言,这既是更好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契机,也是推动自身经济转型发展的现实机遇。未来,香港若能更好发挥“超级合伙人”作用,将“丝路电商”写入首个港版五年规划,并设定清晰路线图和目标,将不仅能为共建“一带一路”和国家新战略落地注入更大动力,也能在新一轮国际经贸格局调整中打开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责任编辑:王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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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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