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立法会议员、香港中律协创会会长陈曼琪表示,行政长官会同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香港特区国安委)依法行使《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三条所授予的权力,制定《202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修订)实施细则》(《修订细则》),并于今日(23日)刊宪生效。此举充分体现特区政府履行持续完善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宪制责任,依宪依法,理据充分。
陈曼琪表示,《修订细则》是汲取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实践经验而制定,进一步完善执法机构可採取的措施,并厘清相关法律程序及技术性安排。这有助执法机构更有效防范、制止及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确保国家安全案件能够依法公正审理。
陈曼琪表示,是次修订完全符合《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中有关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以处理法律专业保密权声请为例,《修订细则》订明清晰的处理程序及时间表,既保障法律专业保密权的实质行使,亦提升法律程序的效率,而效率正是公义的重要体现。
陈曼琪表示,《修订细则》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规范清晰、适用范围明确,绝不影响一般市民的生活及机构组织的正常运作。自《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香港社会回复稳定,法治得以巩固,繁荣发展有目共睹。高水平安全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石,持续完善相关制度,正是为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保驾护航。
陈曼琪表示,坚决支持是次修订,并呼吁社会各界认清事实,慎防别有用心人士对《香港国安法》及《修订细则》的抹黑。维护国家安全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持续完善相关法律和机制,方能确保香港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下实现高质量发展,持续长期繁荣稳定。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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