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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146天审讯 黎智英案明天结案陈词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被控一项串谋刊印复制煽动刊物罪及两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案件2023年底开审,控方在2024年1月2日宣读开案陈词,经过146天审讯,控辩双方明日(14日)开始进行结案陈词。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被控一项串谋刊印复制煽动刊物罪及两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案件2023年底开审,控方在2024年1月2日宣读开案陈词,经过146天审讯,控辩双方明日(14日)开始进行结案陈词。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

港媒整理部分案情及证人作供内容,多位控方证人作供时指出,黎智英曾指示《苹果日报》高层“整『制裁』名单”;垫资反中乱港团伙在国际报章刊登广告众筹支持黑暴,相关团伙骨干成员则与英美反华政客勾结等。黎智英在作供时承认下达编采指示,包括在立法会大楼冲击事件后,要求《苹果》前副社长陈沛敏“多做年轻人心声”;“祸港四人帮”之一的陈方安生与美国前副总统彭斯会面的新闻“做到最大效果”;他并在控方盘问下,承认曾自费逾千万元,将美军前高层基恩、沃夫维兹介绍予时任台湾地区领导人蔡英文等。

据悉,本案除黎智英外,同被控的还有多位《苹果》高层,包括前社长及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陈沛敏、前总编辑罗伟光、前执行总编辑林文宗、前英文版执行总编辑兼主笔“卢峯”冯伟光、前论坛版主管兼主笔“李平”杨清奇,6人承认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另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则存档法庭。

多名前亲信作供顶证

当中张剑虹、陈沛敏、杨清奇以“从犯证人”身份作供顶证黎智英,控方又传召以特赦证人身份作供的壹传媒集团营运总裁兼时任财务总裁周达权作供。另外,“SWHK(重光团队)”成员陈梓华和李宇轩,亦以从犯证人身份作供。

控方在披露案情时指出,黎智英是案中勾外的主谋,他与各《苹果》高层召开“饭盒会”,讨论《苹果》的出版政策、下达指示,又主使开设《苹果》英文版打所谓的“国际线”,甚至亲自“操刀”直接与外部势力勾结互动,乞求所谓“制裁”中央及香港特区,图获取外国主子的金援和政治保护,又串同各被告藉《苹果》煽仇纵暴及鼓吹“揽炒”对抗中央。

控方在开案陈词指控黎智英是谋划整个串谋的主脑,假藉争取所谓“自由民主”之名,多次与外国政客会面。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前,黎智英已开始支持或主张乞求外国势力向中央及特区政府实施所谓“制裁”或封锁,包括2019年7月赴美与时任美国副总统彭斯、时任美国国务卿蓬佩奥及众议院议长佩洛西和多个美国参议员会面时,乞求美国“制裁”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区政府官员。

张剑虹庭上作供时指出,感受到黎智英在赴美后“讲『制裁』好似愈嚟愈多”,而《苹果》有关黑暴的编采政策亦愈趋偏激,形容黑暴分子是“被迫”云云。

控方指出,黎智英与其助手Mark Simon开立手机通讯群组,联系美国前军方高层和政客,并透过《苹果》不同平台以及接受外媒访问,谋求外国势力对中央和香港特区实施“制裁”和封锁,阻止落实香港国安法。陈沛敏作供时指出,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所谓《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后,黎智英曾向时任《苹果》副社长的她提议“不如你哋整个 shit list”,意为“整『制裁』名单”。

指示“重光”等引外力介入港事

张剑虹作供时指出,对外,黎智英涉嫌串谋所谓“重光团队”,主打三条“国际线”乞求外国“制裁”,并推出英文版《苹果日报》唱衰中国,谋求美国干预香港事务及采取敌对行动;对内,黎智英涉操盘《苹果》煽动反政府情绪、吹捧“勇武”及煽惑上街游行。

控方案情指出,陈梓华联络上李宇轩及“揽炒巴”核心刘祖廸等人,于2019年8月成立所谓“重光团队”(SWHK),在黎智英及其助手Mark Simon指示下积极经营,并和英国保守党人权委员会委员裴伦德(Luke de Pulford)等人串谋请求外国向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区政府施加“制裁”,以及寻求外国介入香港修例风波。

陈梓华作供爆黎谋“主导国际线”

针对有关团伙曾在黑暴期间多次发起所谓“G20全球登报行动”,藉在国际报章刊登广告众筹支持黑暴,包括呼吁国际停止出售武器予香港警察等。陈梓华作供时指出,黎智英称可为登报垫资500万元,并指Mark Simon曾以个人户口接收有关众筹款项等,形容他与黎智英一次会面时,对方表达出“想主导成条国际线”的意思云云。

控方案情指出,2020年1月,黎智英在其台北住所与陈梓华、刘祖廸及一名香港女“示威者”会面。其间,黎智英表达想透过国际游说推动外国“制裁”,损害内地政治和经济,最终推翻中央政府的想法。当时,黎智英要求分四个步骤进行国际游说,包括向外国解说香港情况;吸引外国政府关注及谴责香港特区政府;与外国官员会面后,把外国意见带回香港;与外国政客会面,影响他们的对华政策,促请他们对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区政府实施“制裁”。

控方证供揭港国安法实施后肥黎续犯案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一案中,控方在庭审中段陈词时指出,控方一直以来都指控黎智英与其他被告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前达成犯罪协议,并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继续相关协议,而且案中有充分证据证明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黎智英仍然是协议的一分子,包括其网上访谈节目内容、Twitter(现称“×”)上有关“重光团队”、“对华政策跨国议会联盟(IPAC)”和英国政客裴伦德(Luke de Pulford)的帖文等。

控方强调,法庭不能只着眼于香港国安法实施之后发生的事,而是要将黎智英在之前的所作所为纳入考虑,全面理解案情。控方表示,所有以“从犯证人”身份出庭作供的《苹果日报》前高层均供称,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苹果》的编采政策没有改变,包括《苹果》前社长及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曾对黎智英邀请美国前陆军副参谋长Jack Keane出席对谈节目表达关注,以及质疑会否过于敏感时,黎曾回应说:“我一定去到尽㗎,我冇得退㗎。”

黎曾称港国安法“雷声大,雨点小”

就黎智英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案中“从犯证人”陈梓华作供时指出,在2020年6月16日曾赴壹传媒大楼与黎智英会面时,黎要求他继续“国际线”工作,又形容香港国安法“雷声大,雨点小”。控方指出,以上案情均显示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黎智英决定继续有关涉案行为。

控方强调,只要有足够证据显示犯罪协议持续,而且参与者遵守相关协议,便满足“串谋”这项控罪元素。控方并指,不只透过“外显行为”(Overt act)看到有关协议仍继续存在,案中还有来自“从犯证人”的直接证据,证明协议的内容、如何达成协议,以及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前后如何执行相关协议等。

控方认为,黎智英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仍然是涉案串谋者的同谋者,只要被告有意图串谋,即使他们未开始作出他们所协议的行为,已可证明他们串谋罪成。

事隔5个月明再开庭 传媒早霸位轮庭筹

黎智英被控干犯香港国安法案件,庭审在今年3月完成案情后休庭5个月,将于明天(14日)再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庭,并进入结案陈词阶段。这宗案件不但受到媒体关注,亦有不少市民到庭旁听黎智英受审。由于法庭座位有限,根据之前开庭的安排,料司法机构会实施特别座位安排措施,当日派发入庭筹,公众人士要取得入庭筹后才可进场旁听,而传媒代表当日亦须在门外排队轮候记者席的筹号,前日(11日)开始,各传媒已在记者等候区霸位,希望能取得正庭座位旁听机会。

据2024年11月本案件在西九龙法院大楼再次展开聆讯时的安排,除预留予传媒、与案人士及被告人亲友的座位外,其余座位将以先到先得及每人一筹方式给予公众人士使用,当时安排70个正庭座位予公众人士,另有309个延伸庭座位。传媒则获分配30个正庭座位,另设55个延伸庭座位。所有入庭票将于聆讯前45分钟,即早上9时15分开始派发。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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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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