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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斌:统一后的台湾治理,必须把国家安全底线嵌入制度运行全过程

由香港一国两制研究院、香港一国两制青年论坛、中央民族大学台港澳研究中心、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一国两制’港澳实践与‘两制台湾方案’制度设计及有效治理座谈会”近日在香港大学北京中心举行。

香港新闻社9月16日北京电 由香港一国两制研究院、香港一国两制青年论坛、中央民族大学台港澳研究中心、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一国两制’港澳实践与‘两制台湾方案’制度设计及有效治理座谈会”近日在香港大学北京中心举行。香港选举委员委员,安徽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吴志斌在会上指出,“一国两制”台湾方案研究必须直面现实风险,不能把统一后的治理想象为单纯的政策安排,而应把国家安全、制度衔接和社会整合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香港选举委员委员吴志斌发言。

吴志斌认为,台湾问题与港澳问题具有明显不同。港澳回归是在明确主权归属和历史法理基础上推进治理安排,而台湾问题长期受到岛内政治生态、外部势力干预和“台独”分裂活动影响,统一后的治理环境更加复杂。因此,“两制台湾方案”不仅要解决“统一后怎么治”的问题,更要提前回答“如何防范分裂势力复燃”“如何应对外部干涉”“如何实现社会秩序平稳过渡”等现实课题。

他强调,国家安全必须成为统一后台湾治理的制度底线。香港经验表明,如果国家安全机制缺位,社会秩序就可能被分裂势力、外部势力和激进政治操作所冲击;澳门经验则表明,只有把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机制、执行机制和社会共识结合起来,才能实现长期稳定。对台湾而言,统一后必须坚决防止“国中之国”“特殊政治实体”等错误倾向,坚决阻断外部势力以经贸、文化、媒体等名义干预台湾事务。

吴志斌进一步提出,统一后的治理安排应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一方面,中央全面管治权必须得到充分保障,特别是在主权、安全、防务、外交和重大风险处置等领域,不能有模糊空间;另一方面,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生活方式和发展利益也应在基本法和相关法律中得到明确保障。他建议,统一后应通过法治化方式推进社会整合,包括清理分裂化叙事、规范教育体系、完善媒体传播秩序、健全基层治理机制,使“一国两制”从制度设计转化为民众可感知的治理成效。

本次座谈会围绕总结港澳实践经验、前瞻台湾制度安排、构建有效治理体系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并形成了十二点共识,为“两制台湾方案”的推进提供了清晰的框架与路径。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必须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任何制度安排都须以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为前提。方案应充分借鉴港澳经验,将维护国家安全机制纳入基本法,坚定实现“爱国者治台”。若以非和平方式统一,需设立3至5年“准军事管治”过渡期。统一后,中央将在台驻军,解散台湾武装力量,并调整行政区划与政治体制,彻底“去国家化”。同时,须改革教育体系,推行国民教育,并规范对外交流。统一后的台湾,其战略定位应为国家安全东部屏障、浙闽台大湾区重要节点及亚太经济运筹中心等。与会学者呼吁,应加快“台湾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立法进程,推动方案早日落地。

责任编辑:朱怡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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