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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联会颠覆案|判了!李卓人何俊仁邹幸彤反中乱港劣迹斑斑

“支联会”、李卓人、何俊仁及邹幸彤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违反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三条)案,“支联会”、李卓人及邹幸彤经审讯后被裁定罪名成立,何俊仁早前已承认控罪并被裁定罪成。

(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 苏钜祖)“支联会”、李卓人、何俊仁及邹幸彤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违反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三条)案,“支联会”、李卓人及邹幸彤经审讯后被裁定罪名成立,何俊仁早前已承认控罪并被裁定罪成。案件今日(11日)判刑,“支联会”判罚150万元,须三个月缴清,第一被告李卓人判囚7年,第二被告何俊仁判囚5年2个月,第三被告邹幸彤判囚7年3个月。

3名被告多案在身,多年来大行祸乱香港之事,与反华势力勾结,甘愿沦为反华势力在港代理人,企图颠覆国家政权等种种恶行,揭示他们如今被定罪,实属罪有应得。

●与“支联会”、何俊仁和邹幸彤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

●与“社民连”曾健成于2021年1月1日在金钟立法会道的受管制空域放飞气球及阻差办公。至2022年4月他被裁定两罪成,判监3周及罚款3,500元,但当中两周需与他案刑期分期执行,即变相加监两周,连同早前4宗非法集会案判刑,共需入狱20个月两星期。

●李卓人除了于2020年7月1日以视像方式在美国国会所谓“听证会”上抹黑香港国安法外,在国安法仍未落实前,已声称制定香港国安法是“赤裸裸告诉外界香港是‘一国一制’”、“摧毁港人自由”。在国安法实施当日,李卓人声称国安法是“以言入罪”。

●与黎智英、李柱铭、杨森、何俊仁、梁国雄等,涉2019年“8·18”、“8·31”及“10·1”非法游行,被控组织未经批准的集结罪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李卓人在三案中分别认罪及受审被定罪,2021年5月共被判入狱20个月。

●与黎智英、何俊仁、邹幸彤、陈皓桓、梁耀忠、蔡耀昌等共26人,被控参与或煽惑他人参与2020年6月4日在维园内未经批准集结罪,李卓人被加控举行未经批准集结罪,他于2021年11月承认3罪被判入狱14个月,判刑与其涉及的其他案件刑期同期执行。

●曾任反华组织“华人民主书院”的董事,该组织一直以推动“港独”、颠覆国家为目的,多次透过网络课程招收会员,藉机荼“独”海峡两岸和香港的青年参与非法“抗争”活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何俊仁未再以该“书院”董事身份公开活动,惟他过去多年一直以该身份串联及参与该“书院”主办的反中活动,藉机与境外反华分子联系。

●2019年10月中,时任“民阵”副召集人陈皓桓通知警方打算10月20日由梳士巴利花园游行至西九龙高铁站,警方因应公众秩序及安全反对游行,上诉委员会亦维持原判,驳回上诉。10月19日陈皓桓、梁国雄、何秀兰和何俊仁在终审法院外召开记招,一同手持横额,高叫“香港人反抗”等反中乱港口号,煽惑公众参与翌日的非法游行。

●2020年5月,国家开始香港国安法立法程序,何俊仁同年6月推动集会,并重申“支联会”所谓的“五大纲领”。香港国安法生效后,何俊仁等人继续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他曾扬言:“我系宁愿承受法律嘅后果,呢个系好简单!”

●何俊仁一段时间密密探监揽炒派头目,当中又以探访黎智英频率最高。根据过往资料显示,何、黎两人关系一直非比寻常,尤其是过去两年来,两人多次碰面和开密会,并共同参与黑暴,2019年更一同密会美国国务院前战略沟通高级顾问惠顿(Christian Whiton)等。社会各界质疑,何俊仁密密探访乱港分子,或会充当“传声筒”,协助这些人遥控外边局势。

●何俊仁等人利用不同途径或渠道,鼓吹及传扬其主张,从而煽动他人个别或共同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

●何俊仁一直参与、认同及支持“支联会”的组织和主张,在国安法生效后亦如此,例如他继续任“支联会”董事、常委和副主席。何俊仁在2021年10月20日,向公司注册处提交文件,辞任“支联会”董事。

●何俊仁于2021年9月被控“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还押期间多次申请保释被拒,直至2022年8月,以怀疑癌症复发为由申请保释,同月22日获法官批准。保释期间,何俊仁没有积极接受治疗,反而被拍到频繁与反中乱港头目会面,当中包括李柱铭、梁家杰、吴霭仪、刘慧卿及前“支联会”常委等人。

●一早获得反华外部势力栽培成为在港代理人,2012年至2018年,她曾出任与“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NED)关系密切的“国际特赦组织香港分会”执委及公司董事,多年来积极参与“国际特赦组织”活动,与境外反华势力关系密切。2016年4月获安排到印度出席受“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资助、美国反华组织“公民力量”举办的“族群青年领袖研习营”,甚至与支持“藏独”的达赖喇嘛会面。2017年4月她还与周永康、梁颂恒及游蕙祯赴台湾出席支持“台独”及“藏独”组织“西藏台湾人权连线”活动,获安排与“台独”政党“时代力量”立法委员林昶佐等人会面。2023年12月,法国和德国外交部颁发所谓“人权和法治奖”予当时被控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罪行的邹幸彤。

●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她仍坚持颠覆性“纲领”,明知违法仍一意孤行,积极鼓吹和执行煽动性活动,更参与非法集会,并在被捕后拒绝提交资料。

●2021年,邹幸彤因涉嫌煽惑他人到维园参与非法集会被捕。据引述,立法会前议员张超雄在Facebook发帖,称邹幸彤已见律师,并向“大家”留话称“我已无法自由地去任何地方,希望大家七一可以坚持发声”云云。2021年9月,“支联会”举行特别会员大会,表决是否解散。当时正在还押的“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透过社交媒体表明不认同“支联会”自行解散,声称“支联会”是“硕果仅存”的“民间组织”,不希望因为“恐慌性解散”“打击民气”及“助长恐惧蔓延”,又狡辩称“自行解散”只会让政府的“打压”更“肆无忌惮”。她声言放弃“抗争”不是选项,鼓动成员反对解散议案,更声言只要大家“斗志尚在”,她仍愿意“在岗位上”“战斗到底”。

●在镜头前,邹幸彤一本正经扬言要“争取民主”,但私底下却极可能是“破坏”他人家庭的“第三者”。邹幸彤的内地男友野渡(真名吴杨伟)前妻万海涛踢爆,数年前,邹幸彤明知野渡已有妻室,但仍当其秘密情人,终令她与野渡20年的婚姻破裂。万海涛怒斥邹表面上“假正经”,实际上则是“破坏”他人婚姻的“真小三”。

●还押中的邹幸彤,因不满惩教署要求女性在囚者及还押者于夏季除在晚间活动及运动时可穿短裤外,其余时间只能穿长裤,而男性则可全日穿短裤,遂提出司法覆核质疑政策违宪及性别歧视等,要求法庭“推翻”署方决定及下令修改。法官高浩文今年初在高等法院颁下判词,批评邹的说法断章取义,认为有关规定不涉歧视,另基于男性和女性在生理上存在无需争议的差异,平等的对待未必可以带来平等的结果,遂驳回司法覆核申请,邹须支付惩教署一方讼费。

责任编辑:朱怡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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