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胡剑江
全国港澳研究会日前在香港举办“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专题宣讲会。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王振民教授和韩大元教授分别作专题宣讲,围绕安全与发展、香港国安法律实践等展开系统论述。这场宣讲会召开于香港国安法实施六周年之际,为社会各界准确把握香港国安立法的核心要义提供了清晰指引。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完善国安立法,正是确保香港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之策,也是香港履行宪制责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的应有担当。
正如王振民教授明确指出,维护国家安全是“一国两制”的应有之义。对于香港特区来说,作为国家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加强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机制建设是必答题。对比美国、英国和新加坡等国在维护国安方面的立法实践可以发现,通过立法修法释法、执法、司法维护国家安全,是各国各地惯例,放之四海而皆准。对比其他国家和地区,香港维护国安只是开展了最低限度的立法,既没有“泛化安全”,也没有追求“绝对安全”,是全世界最温和、最讲法治、最保障人权自由的国安立法实践。
全世界最温和国安立法实践
从另一个维度看,韩大元教授指出,尊重和保障人权是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和鲜明特色。香港国安法实施6年来的经验充分说明,香港国安法是香港居民权利与自由的保障法,打击的是极少数危害国安的违法犯罪分子,保护的是绝大多数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国安法在实体法与程序法上均严格遵循法治原则,与国际人权公约的精神并行不悖。香港法院处理国安案件时坚持程序正义,在法治框架下实现了安全与自由、秩序与权利之间的平衡。
进一步而言,统筹发展与安全,本质是守住“一国”根本、用好“两制”优势。安全不是发展之外的附加条件,要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巩固安全;发展也不是脱离安全的单纯经济增长,而是要在安全的环境中共同谋划和推进。香港的实践证明了安全与发展可以实现良性互动。香港在《2026年世界竞争力年报》中排名全球第二位,创下自2019年以来的最高排名;根据《世界经济自由度2025年度报告》,香港继续获评为全球最自由经济体;香港位列全球三甲的国际金融中心,去年公开招股集资额全球第一。正如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邓中华所言,如今的香港已是名副其实的“安全港”,安全已成为香港发展的优势。
不断完善制度和执行机制
香港完善国家安全立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这是因为国家安全形势不断变化,法治回应必须与时俱进。今后根据面临的威胁和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仍需在宪法和基本法的轨道上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事实上,香港的国安法律体系一直在动态完善中。2024年香港特区完成基本法第23条本地立法;2026年3月,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修订生效;2026年6月,特区政府根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订立附属法例,进一步清晰界定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机制。这一套不断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针对的是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分子,靶向打击、精准施治。
香港作为实行“一国两制”的国际自由港,强调的是在开放的环境中动态维护国家安全,坚持在高水平安全保障下推进高水平开放。这一实践为全球范围内兼顾安全与发展、统筹开放与治理的国家安全提供了具有参考价值的新范式。
回顾香港从由乱到治迈向由治及兴的非凡历程,维护国家安全,就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最大保障。安全是发展的根基,发展是安全的目标。完善国安立法不是束缚香港,而是守护香港;不是限制自由,而是保障自由。香港只有不断筑牢国家安全防线,才能在变幻莫测的国际风云中站稳脚跟,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书写“一国两制”行稳致远、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历史新篇。
(作者系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经济民生联盟监事委员会副主席)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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