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27日于社交平台发文,指自从局方向立法会发出有关部门首长责任制的文件以来,留意到社会对“责任制”有不同理解和不同意见,考虑了社会人士意见后,政府再作阐释,清晰化“责任制”概念和实际运作。她表示,在部门首长责任制中的“行政责任两级调查机制”对象涵盖所有人员,如果常任秘书长牵涉其中,亦会包括在内。
杨何蓓茵在社交网页中提出3点,包括在现行制度下,公务员已须为其工作绩效问责。工作表现欠佳者会由工作表现管理机制处理;有不当行为者由纪律处分机制处理。两个机制均涵盖所有职级的公务员,包括常任秘书长。后果最严重者会被着令退休;有不当行为者,后果可由警告至革职。
而为了让两级调查机制的本质更清晰,局方会称为“行政责任两级调查机制”。调查会以发生的问题为触发点,若问题严重,或涉及广泛或重复性的系统问题,可启动调查。调查由独立的“公务员叙用委员会”进行,调查对象会涵盖牵涉的所有人员,如果常任秘书长牵涉其中,也会包括在内。
她又提到,设立“责任制”的主要目的是透过明确要求及制度化部门首长须对部门工作负责,增强部门的执行能力,提升部门的工作效能。
杨何蓓茵表示,未来一段时间,当局会继续做好解说工作,明日早上出席立法会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再解说当中的概念、要点和实际运作。局方亦会透过不同场合和渠道再作解说,希望令各界更聚焦理解清晰化和制度化“责任制”后的正面意义。
香港新闻社
有视界·有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