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公务员事务局14日向立法会提交文件,拟议《公务员叙用委员会(调查)规例》,提出扩大现行叙用委员会职能、设立两级调查机制等,预计6月在立法会大会审议,10月中旬或之前生效。

资料图为香港政府总部。香港中通社图片
文件指,若涉及问题性质较为不严重、属单一事件,以及牵涉负责具体操作的执行人员,将由部门首长负责进行第一级调查。如部门出现严重问题,或涉及广泛或重复性的系统问题,或有迹象显示问题可能涉及部门首长的角色时,则会由叙用委员会领导的调查小组展开第二级调查,相关调查可由行政长官、司长或局长启动。调查小组完成调查后,须就调查所得拟备调查报告,并向行政长官或司局长提交报告,以考虑采取合适的跟进行动。
若调查报告发现有员工可能涉及行为不当,政府会按公务员纪律机制处理。若调查报告发现有员工的工作表现欠佳或欠缺应有的能力,政府会按公务员工作表现管理制度,及或行政措施跟进处理,包括提供培训和调职。当工作表现持续欠佳或行为令部门首长对继续履行职责的能力失去信心,可为公众利益着令有关人员退休。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表示,未来数月会推出措施,强化公务员的评核机制,以更清晰地分辨员工的工作表现水平。(完)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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