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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副局长李强一审获刑十三年半

2026年3月3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强受贿、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李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新京报讯 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消息,2026年3月3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强受贿、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李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追缴其受贿违法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王恩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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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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