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联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等法院)开审。(香港文汇报记者邓伟明摄)
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李影)“支联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今日(22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等法院)开审,由高等法院原讼庭3名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陈仲衡、黎婉姫审理,预料审期75天。4名被告分别是“支联会”、李卓人、何俊仁及邹幸彤。
控罪指4名被告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
上午9时54分,3名被告先后被惩教人员带到犯人栏内坐下。其中李卓人身穿黑色外套,何俊仁身穿蓝黑色外套,邹幸彤则身穿卡其色外套,旁听席中有人向犯人栏挥手示意,并发出声音,被法庭职员制止。
庭上宣读所有被告的控罪内容。何俊仁表示认罪,其余3名被告均不认罪。
“支联会”代表律师表示,今日上午11时许,还有另一宗案件需要处理,又指控方今天未必处理开案陈词,希望法庭批准她暂时离席。
控方表示,今天先处理证人方面事宜。法官李运腾指,今天暂不处理开案,先处理何俊仁认罪。
辩方律师提出毋须在庭上读出何俊仁的认罪案情,被法官陈仲衡拒绝,并指毕竟是公开聆讯。法官李运腾亦指,明白辩方的意思,但强调本案是公开审讯,公众也想知道相关案情。
控方随即读出何俊仁的认罪案情。
控方指,“支联会”自成立以来,一直以主张“五大纲领”,并以此作为其组织的目标,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前后,都一直广泛鼓吹及传扬其主张,有关行为构成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的罪行。
控方又指,“支联会”自成立起,多年来从各种途径或渠道公开地传扬其主张,并谋求将的纲领或主张付诸实行,煽动他人采用违反国家宪法的非法手段。
控方续指,“支联会”有其组织性,涉恒常架构、部门及成员等组织人手的作为;亦有公众性,涉及在理念层面以鼓吹及传扬其主张等获得认同的作为;有其持续性,重申何俊仁等人从不同途径或渠道,鼓吹及传扬其主张,从而煽动他人个别或共同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
控方又指,何俊仁连同另外两名被告或“支联会”,煽动及意图他人在“支联会”的组织下,共同以违反国家宪法的非法手段,达到相关的非法目标。
控方续指,“支联会”于1989年6月15日成立,为担保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其注册办事处地址为艺旺商业大厦10楼,何俊仁与其他人是“支联会”董事。
控方指,在本案2021年9月9日提出起诉后,蔡姓男子和邓姓女子于同年9月25日被委任为“支联会”的共同清盘人。同年10月26日,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发出命令,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把“支联会”从公司登记册剔除。本案提出起诉时,“支联会”仍是“法人团体”。
控方续指,何俊仁在2021年10月20日,向公司注册处提交文件,辞任“支联会”董事。而香港国安法生效前后,他和李卓人、邹幸彤曾在不同时间担任“支联会”董事、常委。
控方指,何俊仁一直参与、认同及支持“支联会”的组织和主张、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亦然,例如他继续任“支联会”董事、常委和副主席。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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