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就法庭一宗洗黑钱案的判刑会见传媒。香港文汇报记者邓伟明摄
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萧景源)2024年6至7月,警方接获三宗报案,其中一名受害人堕入“假冒客服”骗案,骗徒冒充客户服务员致电受害人,讹称其社交媒体账户有额外收费,即将会被扣款。骗徒用各种借口指示受害人转账至指定银行户口去骗取受害人金钱。另外两名受害人则堕入网上投资骗案。骗徒自称投资专家,诱使受害人于虚假网站或应用程式开设户口,并指示受害人转账至多个本地银行户口投资。但最后受害人未能取回虚假投资户口显示的得益,因此发现受骗。3名受害人总共损失约330万港元。其中有约110万港元存入两个本地银行傀儡户口。
警方调查后,于2024年10月拘捕一名52岁内地女子,该女子为涉案两个傀儡户口持有人,她涉嫌使用两个银行户口清洗总共约300万港元犯罪得益,其后被警方起诉。案件于2025年11月26日在区域法院提堂,被告承认两项“洗黑钱”罪。为加强对傀儡户口用作洗黑钱用途的阻吓性,警方就判刑向法庭申请加重刑罚。法庭审视后,批准加重20%刑期,被告今日(12月24日)被判处监禁40个月。
财富情报及调查科申文燕高级督察表示,使用傀儡户口清洗黑钱的情况严重,故警方就合适的案件,向律政司征询意见,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7条申请加重刑罚。以今日案件为例,被告因为将户口给其他人作清洗黑钱用途,被法庭加刑5个月。由2023年10月至今,已经有259人因“租借卖”户口,在法庭就洗黑钱罪行被定罪及被加重刑罚,刑期分别增加2至18个月 。
警方强调,市民如果“租借卖”银行户口给其他人使用,而该等户口被不法分子用来处理赃款,就有机会干犯洗黑钱罪行。洗黑钱罪行,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500万元及监禁14年。不论借出或卖出户口,清洗黑钱所带来的刑罚及后果远超于犯罪集团提供的金钱利益。警方会继续与律政司 就合适案件向法庭申请加刑,以增加阻吓性。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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