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打击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包括电动单轮车、电动单车及电动滑板车的行为,以及单车违例事项。新界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联同各警区于5月13及14日一连两日在荃湾,葵青,沙田及大屿山展开代号“朝阳”的执法行动。
期间共拘捕32男9女(25至66岁),检获25部电动单车及16部电动滑板车。他们分涉“驾驶未有登记车辆”、“驾驶时没有有效驾驶执照”、“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驾驶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及“在行人路上驾驶电单车”等,当中7名男子(25至63岁)涉及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送外卖。被捕人士已获准保释候查,6月下旬再向警方报到。
此外,人员向78名违规单车人士发出传票,违例事项包括没有遵守交通灯号或交通标志、单车载人及不小心骑单车等。行动中,新界南总区道路安全组亦向市民派发近300份宣传单张,教育市民切勿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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