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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党支持法庭就黄之锋串谋勾结案量刑裁决

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串谋勾结案,黄之锋于2026年9月2日承认控罪,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昨日(5日)裁定,黄之锋涉及的“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属“罪行重大”级别,依法判处监禁10年。

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串谋勾结案,黄之锋于2026年9月2日承认控罪,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昨日(5日)裁定,黄之锋涉及的“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属“罪行重大”级别,依法判处监禁10年。黄之锋是呼吁外国对中国及香港实施制裁及敌对措施的最前沿倡议者,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新民党支持法庭作出的量刑裁决,认为是次裁决能向国际社会表明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定决心。 

黄之锋违反《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九条“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黄之锋已承认控罪及相关犯罪事实,包括与潜逃者罗冠聪等人串谋透过不同方式乞求外国或境外势力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及其官员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敌对行动。

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表示:“黄之锋触犯《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九条,证据确凿,他已承认控罪及表示悔改,我认为法庭裁决合理;至于有西方政客及传媒藉着国安案件抹黑香港打压人权等,是混淆视听,应该讉责。” 

新民党指出,黄之锋及罗冠聪是此案主脑及呼吁外国实施制裁及敌对措施的最前沿倡议者,黄之锋与外国主要或高级官员直接会晤,并透过社交媒体及西方主流新闻媒体继续呼吁制裁,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持续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案情相当严重,确实促成外国对港实施制裁和敌对措施,严重影响及危害国家安全。黄之锋承认控罪,高等法院按律政司的充分证据,作出适当量刑,认罪减至10年,审讯过程公开透明,彰显法治精神及司法独立,亦反映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例、执法及司法等方面,已筑起严密的保护网,任何企图分裂国家、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安定的图谋,终不得要领。

新民党支持法院量刑判决,并将继续与特区政府携手,坚定维护国家安全,让“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责任编辑:王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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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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