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串谋颠覆政权”案45名罪成被告于2024年被判处4年2个月至10年不等的监禁,当中的林卓廷、梁国雄等11人早前就定罪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证明书,案件由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诉庭法官彭伟昌和法官谭耀豪审理。上诉庭今日(10日)颁布决定,批准上诉。
上诉庭今年2月全数驳回“35+串谋颠覆政权”案的涉案被告方及律政司的上诉,第一次上诉失败的12人当中,除黄子悦外,其余11人皆再提出上诉。律政司一方则至限期届满未有再对刘伟聪的无罪裁决提上诉。
11名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证明书的被告包括林卓廷、梁国雄、黄碧云、陈志全、邹家成、杨雪盈、余慧明、何桂蓝、吴政亨、郑达鸿及何启明,而他们同时直接向终院申请上诉许可,暂待排期聆讯。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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