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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健慈:从法律与专业伦理看记协的公信力危机

香港记者协会(下称“记协”)将于明日(8日)举行理事会改选。一个行业组织的换届,本应是检视其代表性与专业性的契机,惟此次改选从会员基础、候选人背景到程序透明度,均引发公众及业界关注。

香港记者协会将于8日举行理事会改选。(香港01)

文|傅健慈

香港记者协会(下称“记协”)将于明日(8日)举行理事会改选。一个行业组织的换届,本应是检视其代表性与专业性的契机,惟此次改选从会员基础、候选人背景到程序透明度,均引发公众及业界关注。作为法律研究者,笔者认为有责任从组织法理、专业代表性和程序正义三个层面,剖析记协当前面对的结构性问题。当一个行业组织的会员资格模糊、选举程序封闭、财务状况暧昧,其以“香港记者”整体名义发声的正当性便值得商榷。若记协无法从根本上改革,与其继续以失实的代表性损害新闻专业,解散或重组或许是回归理性的可行选项。

一、会员资格与组织法理:谁代表“记者”?

任何行业组织的公信力,皆建基于其会员身份的真实性与专业性。根据记协现行会章,其会员类别涵盖“正式会员”、“附属会员”及“学生会员”,但各类别的权利义务界线模糊。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此前公开质疑“13岁少年是否记者”,正是点出核心问题:一个容许非在职传媒从业者、甚至中学生大规模入会的组织,其理事会选举结果究竟反映业界主流意志,抑或仅属少数活跃会员的集体行动?

从法律上的“代表性原则”(representativeness)审视,行业协会若要就专业事务发表具约束力的意见,其会员基础必须充分涵盖业界各阶层。然而,记协多年来被指会员结构严重倾斜,大量学生会员被质疑用作“灌水”维持会员数字。更令人忧虑的是,据媒体报道,记协曾于办事处销毁涉及财务及会费记录的碎纸文件,此举若属实,不仅违反《公司条例》下组织妥善保存帐目的法律责任,更直接动摇公众对其会员数字的信任。一个连基本财务纪录都无法透明公开的组织,公众如何确信其选举结果具备民意基础?

二、候选人背景与程序透明度:选举正当性的基本门槛

明日举行的改选,其候选人背景同样引发关注。记协上届执委会12名成员中,绝大多数为《华尔街日报》、BBC等外媒记者或自由记者,仅一人来自本地主流媒体。现任主席郑嘉如更是在当选主席后不久便被其雇主《华尔街日报》辞退。今次改选若延续此一格局,一个自称代表香港本地新闻从业者的团体,其领导层却清一色来自外媒或自由身背景,公众自然要问:本地主流传媒的前线记者声音,谁来代表?

程序正义(procedural justice)是现代社会组织运作的基石。记协历届改选中,公众所能获得的资讯仅限于当选名单,对于投票率、票数分布、有否竞争等关键数据,外界一无所知。这种“黑箱式”操作,与记协一贯高调要求政府及机构“资讯透明”的立场,形成尖锐对比。一个持续以“业界代表”身份发表政治声明的组织,其内部治理却欠缺最基本的问责机制,此乃双重标准。

三、专业伦理与公众信任:失德的代价

新闻行业的本质是追求真相与公平,行业工会更应以身作则。然而,记协在近年多宗社会事件中的取态,屡被质疑缺乏中立。2019年修例风波期间,记协被指面对暴力行为时,声明往往侧重谴责执法者,对受害市民或不同立场媒体遭受的不公对待则选择性缄默。这种选择性倡议(selective advocacy),在法律上虽不违法,但在专业伦理层面却严重侵蚀公信力。

更严重的问题在于,记协作为行业协会,其《公司注册条例》下的法律地位赋予它特定权利,但权利伴随责任。当一个组织的言行持续被业界内部人士发起“记协不代表我”联署公开反对,甚至被部分传媒从业员要求国际组织取消其资格,这已非政治分歧所能解释,而是专业共同体对其代表性和操守的根本否定。

笔者认为,香港新闻自由受《基本法》保障,行业自治亦应受尊重,但自治不等于自律豁免。一个行业组织的公信力,必须靠透明的制度、真实的会员基础和专业的操守来维系。记协当前的困境,正是其长期忽视这三大支柱的必然结果。

明日改选后,若记协尚有自我革新的意愿,应立即公开会员审核机制、全面披露财务帐目、引入独立的选举监察制度,并确保理事会成员涵盖业界不同板块。若无法做到,则其继续以“香港记协”名义活动,只会进一步损害公众对新闻专业的信任,其存在价值便值得重新审视。在法律与专业伦理面前,记协必须作出抉择:改革、重组,还是体面解散?

(作者为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法治·教育科技促进会会长、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责任编辑:王恩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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