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志刚
美国政府于周前确认不再延续时任总统特朗普于2020年7月签署的《香港正常化总统行政命令》(The President’s Executive Order on Hong Kong Normalization,即第13936号行政命令)中,涉港“国家紧急状态”的部分。
当消息宣布时,坊间有报导认为是取消了整个行政命令,之后证实说法不确。
根据《新华网》7月17日的报导,“有记者问:关注到截至目前,美国未再延续7月14日到期的《香港正常化总统行政令》(第13936号)中的涉港国家紧急状态,这是否意味著涉港行政令已经终止?中方对此有何评论?发言人说,中方注意到有关情况。在中美马德里经贸磋商中,美方就有关涉港、投资等问题作出承诺。近期,美方已向中方确认,第13936号行政令中的涉港国家紧急状态今年到期后不再延续,该行政令将终止。”
报导中最后一句其实写得很清楚:第13936号行政令中的涉港国家紧急状态今年到期后不再延续,该行政令将终止。该行政命令是指前述的“国家紧急状态”部分。
第13936号行政命令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分别引用两条美国法案赋予总统的权力。
首先是引用《香港自治法案》(Hong Kong Autonomy Act),将美国在1992年通过的《美国—香港政策法》(United States-Hong Kong Policy Act)中给予香港有别于中国大陆的经济待遇取消,这些待遇主要包括贸易出口和经济管制。
而该行政命令的第二部分,是引用在1977年通过的《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 Act,IEEPA),该法授权美国总统在宣布国家紧急状态,以应付海外的异常或特殊威胁时,可以广泛管制国际商业、冻结资产及实施经济制裁。
在2020年8月,美国以国家紧急状态为由,宣布制裁11名中央和香港官员,之后在2020年11月、2020年12月、2021年1月、2021年7月和2025年3月,先后一共6轮,共制裁48名中央和香港官员。
在今年7月中宣布不再延续的“涉港国家紧急状态”,就是第13936号行政命令的第二部分。
其变动就是美方不再引用1977年的《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以国家紧急状态为由去制裁中央和特区官员,但就继续引用《香港自治法案》去延续制裁。
但在延续制裁的同时,名单人数由原来的48人缩减为39人,共有9人被剔除。至于第13936号行政命令另一主体部分,即取消香港有别于内地的特殊待遇,则维持现状,并无改变。
对于今次变动,究竟带来哪些重要讯息?首先,在过去6年来,美国对香港的制裁人数一直在增加,今次是首度减少。
而被剔除的9人之中,除4名官员已经退休、离职或调任之外,有4名是直接负责维护国家安全工作,而董经纬更是国安公署署长,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也是国安委成员,负责相关的检控工作,将两人在制裁名单中剔除,是具有特别的象征意义。
虽然仍有39名中央及特区官员被制裁,但制裁类别有所不同。
首先是指称香港对美国威胁而构成紧急状态而制裁,这个指控远比日前运用的《香港自治法案》严重,认为香港这个商业城市可以对美国构成紧急状态,是严重夸张失实、全无理据。
而原本全部制裁名单是属于《特别指定国民和被封锁人员名单》(Specially Designated Nationals and Blocked Persons List),目前已经被转移至以《香港自治法案》为法律基础的《非特别指定国民制裁列表式制裁名单》(Non-SDN Menu-Based Sanctions List)。
一般而言,前者属于无区别性,一刀切的全面制裁,情况远比后者选择性条目制裁严重得多。
前者多是针对恐怖组织首脑、大毒枭、跨国犯罪集团核心成员等。
从实际操作而言,绝大部分金融机构,见到SDN就会自动拦截,但如果看到的是NS-MBS,就会逐条项目查阅。
简而言之,NS-MBS的制裁,无论在观感上还是操作上,都比SDN宽松,尤其是非全面封锁,特定制裁的条目也见弹性,较容易调整。
从制裁后果而言,今次调整可能实际影响不大,但形式上和政治姿态上,则肯定是有所改善。
由始至终,这种基于政治理由的单方面制裁,完全是政治施压,尤其是以夸张失实,认为香港对美国构成国家紧急状态的指控,更属无中生有。
用这些单方面制裁完全是为了达到某些政治目的。
今次美国终止行政命令的某些部分,虽然实际效果有限,但释放出“愿意合作”的讯息非常强烈。
经广泛报导,中美官员去年在马德里会面时,中方强烈要求美方全面撤销第13936号行政命令。美方虽然没有全盘接受,但也算部分回应。
美国的外交政策一直在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中反覆,但无论由哪一主义主导,中国都逃避不了成为打击对象。但两害相衡,面对现实主义还有较大的回旋余地。
特朗普政府是倾向现实主义,过去美国较少以价值观相关议题作谈判筹码,今次行政命令内容的变动虽然轻微,但却代表美方“有所要求”,双方可以开启“讨价还价”的往来关系。
(作者系香港一国两制研究中心总裁、全国政协委员)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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