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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娜:认清两重逻辑 践行专业担当——有感于国安专题宣讲

全国港澳研究会日前在香港举办“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专题宣讲会,副会长王振民、韩大元重点讲解了香港国安法律体系的立法原意、法治原则、人权保障机制、实践成果等。会长邓中华总结称,今次宣讲阐明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政治逻辑、法治逻辑、人权逻辑、对比逻辑和示范价值。

文|阳 娜

全国港澳研究会日前在香港举办“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专题宣讲会,副会长王振民、韩大元重点讲解了香港国安法律体系的立法原意、法治原则、人权保障机制、实践成果等。会长邓中华总结称,今次宣讲阐明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政治逻辑、法治逻辑、人权逻辑、对比逻辑和示范价值。

笔者有幸受邀亲赴现场,在聆听过程中深受启迪。本文试从法治和人权两重逻辑浅析健全国安法治体系、以安全赋能发展的实践路径,并明确法律界主动担当、推动加快由治及兴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方向。

法治逻辑:始终恪守法治原则

王振民教授指出,相比其他国家和地方,香港特区只是开展了最低限度的国安立法,既没有“泛化安全”,也没有追求所谓的“绝对安全”,属全世界最温和、最讲法治、最保证人权自由的版本。韩大元教授则强调,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实践始终坚持法治原则。

细看法律条文,香港国安法第5条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1部导言2(C)均以明文形式确立多重刚性法治原则:一是罪刑法定,唯有法律明文界定的行为方能定罪量刑,法无明文不为罪;二是无罪推定,任何人在司法机关作出有罪判决前,均推定无罪;三是一事不再审,同一行为经司法终局裁决认定有罪或无罪后,不得重复审判、重复追责;四是公平审讯保障,充分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所有诉讼参与人的辩护权与各项法定诉讼权利。同时,两部法律均明确不具追溯效力,仅规制法律生效之后发生的危害国安行为。可见,香港维护国安工作从立法开始便恪守法治原则。

此外,从近年本港国安领域的执法和司法实践看,全流程严格遵循法治精神,坚守国安底线,从源头上杜绝了刑罚不当适用。

人权逻辑:依法保障权利自由

韩大元教授指出,中国宪法明确“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并规定维护国家安全的公民宪法义务。香港国安法以宪法和基本法的人权保障原则为依据,注重协调维护国安和保障人权两种价值,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贯穿在国安法律体系之中。

香港国安法第4条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1部导言2(b)均重申人权保障原则,即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特区的有关规定享有的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在内的权利和自由。两部法律只规制极少数主体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活动,并不会限制普通民众的正当权利,还为公权力的行使划定法定边界,杜绝权力滥用。具体到司法实践中,近年涉国安案件均严格沿用普通法审判框架,完整保障被告辩护、举证、上诉等诉讼权利。这套惩治极少数、保护绝大多数的制度安排,助力香港走出一条适配国际自由港、兼顾开放与安全的独特治理路径。

事实一再印证:这套基于法治原则和保障人权的可持续安全体系,并未影响香港开放、自由的特质,反而为国际投资者提供了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如加拿大菲沙研究所《世界经济自由度2025年度报告》显示,香港再次蝉联全球最自由经济体;再如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2026 年世界竞争力年报》显示,香港全球竞争力排名升至第二,商业法规、税务政策等分项指标更高居首位。

时代使命:业界可循三点发力

结合本次宣讲的核心要义,香港法律界可立足专业,循完善制度、服务治理、对外释疑等三个方向,用法治之力筑牢安全屏障、促进繁荣发展。

一是动态调整完善制度机制。维护国家安全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面对金融、科创、传媒等领域不断演变的非传统安全风险,行政和立法机关、法律专业团体等应适时开展配套法例草拟、公众咨询、审议立法等工作;因应自由港的运行特点,细化程序、明晰边界,做到管控有度、开放无忧,持续完善“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法治框架。

二是坚持行政主导,打通安全与发展双向通道。行政主导是基本法赋予香港的核心制度优势。当前,特区政府正牵头对接国家“十五五”规划、编制香港首份五年规划,法律界可主动提供专业支撑:譬如完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商事规则、搭建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培育“一带一路”涉外法治人才等,依托香港国际仲裁、商事法庭优势,以涉外法治服务贡献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

三是讲好特区维护国安实践的示范效应。香港作为全球顶尖外向型自由港,探索出了一条不追求绝对安全、在开放环境中动态维稳的新路,为各国平衡安全与自由提供了全新的参考范式。法律界可善用与海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的协作网络,以客观司法案例、权威营商数据澄清国际社会误解,宣介香港“法治安全、人权保障、高度开放”的真实治理。

结语

综观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治逻辑与人权逻辑,其核心在于以明晰的制度机制划定安全底线,以充分的权利保障提供稳定预期,从而在开放与秩序之间形成可持续的平衡。在此框架下,香港法律界既可助力国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也可用专业能力服务治理、唱好法治,携手赋能由治及兴新征程,护航“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作者系香港对外交流友好协会专业及法律顾问、中华海外联谊会港区理事、香港重庆总会副会长)

责任编辑:邓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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