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志豪
全国港澳研究会以“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为题,在香港举办专题宣讲会,并邀请了王振民教授及韩大元教授两位权威学者作专题宣讲,对香港社会各界在更高层次的维度认识维护国安的重要性,以及破除部份别有用心者对国安工作的误解与污蔑,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例如过去有人抹黑香港国安法为“严刑峻法”,妄议香港国安法令“一国两制”失去特色。然而两位教授的阐述让我们清楚看到,国安法是世界普遍实施执行的法律,而且横向比较各部国安法的法律例文的话,与美英及欧盟的国安法比较起来,香港国安法经已较为宽松及温和。那些批评香港国安法的人,是否也会指责美西方的国安法是严刑峻法、会令美西方失去资本主义特色?
香港是国家的特别行政区,实行与内地不一样的制度,但绝不意味著香港能成为国家安全不设防的“真空地带”,香港有责任维护国家安全,这是没有例外的,也是“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必然要求。回顾过去,香港在国家安全层面几乎处于“不设防”状态,致使部分人产生无需维护国安的误解,这种“习非成是”的错误观念显然是不正确的。如今,中央与特区政府积极拨乱反正,正正是推动香港重回正轨的必由之路,更绝不会因维护国安而失去香港独特性。
过去也有人胡说,指香港出现“泛国安化”的情况,甚至说香港“太重视”国安。两位教授的宣讲正好破解这一迷思:高质量发展必须以高水平安全作护航:一个没有安全的地方,遑论发展?如何保障发展成果?韩大元教授也指出,香港国安法令香港拥有更稳定和良好的经济发展和投资环境,安全和稳定经已转化成为香港的优势及竞争力。所以根本就不应从分割对立的视角看安全和发展议题,安全与发展是辩证统一的,加强安全工作的同时,也是在推动促进发展;反过来说,香港发展得愈好,香港的安全愈会得到保障,安全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至于所谓“泛国安化”的说法,王振民教授提及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有180人被定罪,他反问“哪个被定罪的不是铁证如山?”检视历来被检控及定罪的国安案件,哪一宗不是紧扣香港国安法所针对的四大国安罪行(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香港的国安案件完全紧扣四大国安罪行,何来“泛国安化”之说?相反,美西方近年不断以“国家安全”为名限制高新科技出口,阻挠中资在美西方的正当投资行动,甚至以“国家安全”为名没收其他国家的投资项目和收益,岂非更是“泛化国家安全”,是以国家安全为名行掠夺之实的体现?
王振民教授亦警示,世界并不太平,地缘冲突频仍,很多地方也处于战争状态,当前国际安全形势极其复杂严峻。作为中国人的一份子,我们切忌被暂时的平静麻痺,误以为太平是“天掉下来的馅饼”,从而轻视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性。维护国安人人有责,我们应当对国家面临的安全挑战保持清醒认识,深知和平稳定来之不易,并坚定支持国家与特区维护安全与稳定的各项工作。
(作者系全国青联委员、全国港澳研究会成员、香港河南联谊总会副会长)
香港新闻社
有视界·有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