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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前教授收贿助未达标学生入学判囚20周 放弃上诉即时入狱

香港科技大学(科大)时任讲座教授刘红斌涉嫌从友人收贿4万元,兼向两名同事派利是,声称是“辛苦费”,以协助一名学生入读科大硕士课程,被廉署落案起诉。

时任科大海洋科学系讲座教授刘红斌。资料图片

香港科技大学(科大)时任讲座教授刘红斌涉嫌从友人收贿4万元,兼向两名同事派利是,声称是“辛苦费”,以协助一名学生入读科大硕士课程,被廉署落案起诉。刘早前在观塘裁判法院承认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等3罪判囚20周,他随后提出保释等候上诉,但今日(8日)在法院又表示放弃上诉申请,署理主任裁判官钟明新遂下令被告即时入狱。

被告刘红斌,63岁,案发时为科大海洋科学系讲座教授。他早前承认一项串谋使公职人员接受利益及两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首罪指,刘红斌与林佩玲于2025年3月2日至5月12日期间,串谋使刘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从林佩玲接受一笔4万元的馈赠、贷款、费用、报酬或佣金,作为被告协助林正曦获科大理学硕士(环境健康及安全)课程取录的诱因或报酬。

另两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指被告于2025年5月23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向公职人员,即科大海洋科学系讲师梁瑞宜、学系项目主任麦倩仪,分别提供5000元及1000元的馈赠、贷款、费用、报酬或佣金,作为梁协助林正曦获科大取录的诱因或报酬,或由于梁及麦作出或曾经作出上述作为而提供该利益。

案件于上月28日判刑时,钟官强调香港对贪污收贿等情况不能容忍,故须判阻吓性刑罚。又指被告自2012年起来港,亦是高学历人士,必然知道收贿的行为不当,直斥其行为破坏科大的声誉,对收生系统造成不公,惟考虑其对自身专业领域作出的贡献,亦愿意协助廉署,综合所有因素后,判处他监禁20周。

责任编辑:朱怡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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