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志平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其中对凝聚港澳台侨等力量“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作出具体规定,支持香港、澳门开展中华民族历史、中华文化和国情教育,引导港澳同胞自觉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这表明该法从国家整体战略出发,将港澳台同胞纳入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宏大叙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追求,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既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包括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传承、共同愿望、共同责任,香港市民义不容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我国民族工作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不仅构筑民族工作的法治根基,更是一部面向全体中华儿女的团结法典,推动香港未来继续发挥自身独特优势,不断深化与内地各省市的互访交流协作及沟通互鉴,同时更深入加强与海内外华侨华人密切联系,广结侨谊,联通四海,凝聚侨心侨力,为广泛发挥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在国际社会讲好中国故事献计出力。
筑牢思想根基 与国家同频共振
习近平主席强调,“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必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形成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更是民族团结之根与民族和睦之魂。对中华文化的深刻认同是中华民族从多元走向一体、由差异趋于相通的重要文化价值取向,亦遵循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文化认同到政治认同的生成逻辑。香港在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过程中,建议先以突破语言文字壁垒作为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奋斗目标,既提升区域协同效率、培育语言科技新产业,又确保香港与国家发展、时代进步同频共振,在大湾区融合中获取更大发展动能。
文化目标是民族文化经验、价值、思想和意志的集中体现。香港是中国近代史的奇迹,是华人社会第一个基本进入现代化之地,并在过往发展过程中形成一套完整的现代社会秩序,体现中华文明新旧交融、古今糅合、东西相容的特色。这些现代化成就既是国家宝贵的物质财产,也是重要的精神财产,能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贡献积极力量。语言文字作为经济交易与社会沟通的基本工具,正日益成为香港与内地深度融合,甚至文化认同的关键因素。
香港特区法定语文为中文与英文,口语则包括粤语、英语与普通话。因两地语言文字的多样性,一方面香港行业在对接内地市场时常因表达习惯、理解能力、适应方式等差异,带来实际经济摩擦与额外沟通成本;另一方面,从教育层面来讲,本港学生对民族文化认识的深度、广度、力度和效度各有不同,部分人对于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存在异化、丢失、淡漠等,了解认知有限,直接影响价值观和信仰。新时代新征程,进一步推广普通话与简体字,不仅是香港文化政策的调整,更是经济效率与制度相容及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工作新格局的必要举措。
树立文化认同目标 凝聚共识力量
因此,香港接下来一方面要坚持目标导向,强化使命担当,在尊重与包容本地语言文字基础上,提高普通话与简体字课程的比重,有效整合语言资源,在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另方面要以需求为导向,推动香港语言科技崛起,打造多语AI语言技术平台,让语言文字事业焕发生机与活力;也要积极应对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国际形势新变化,形成语言文字新供给、新品牌、新成果应用场景,吸引国际语言科技企业落户的同时,也为香港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海峡两岸暨港澳同胞同属中华民族,是血脉相连、荣辱与共的命运共同体。香港市民与内地各民族同胞一起开拓辽阔疆域、共同维系国家的统一、共同书写辉煌历史、共同创造灿烂文化、共同培育伟大民族精神,未来将以多元互嵌的和合文化环境为海内外华人侨胞增进理解、强化情感提供平台,并引领香港市民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把民族命运与国家命运紧密相连,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
香港新闻社
有视界·有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