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前行政总监黄伟强违反租契,向科技园公司隐瞒力高顾问租用将军澳工业邨处所,两人于2022年被裁定欺诈罪成及判监,上诉庭上月底裁定两人上诉得直,撤销刑罚。特区政府发言人11日回覆媒体查询指出,经综合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后,律政司不会就本案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资料图为壹传媒大楼。香港中通社图片
政府发言人指,上诉庭的判案书及原审法官的裁决理由均清楚指出,相关租赁条款有明文规定,除非获得香港科技园公司批准,否则有关处所仅可用于出版印刷业务,而且不得容许第三方占用;但过去20多年,科技园公司在不知情下,“苹果印刷”一直容许“力高”占用及使用有关处所,为黎智英及其家族处理私人事务。
发言人说,虽然上诉庭认为在本案的事实背景下,有关违约行为未达刑事“欺诈罪”的定罪门槛,但仍然无改黎智英长期公器私用这客观事实,应该备受谴责。
至于黎智英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政府发言人表示,法庭公开的裁决理由及判刑理由,已巨细无遗说明法庭对相关法律原则和证据的分析,以及就黎智英和3间被告公司定罪和判刑的考量,有理有节;由于部分被告已就刑罚提出上诉许可申请,律政司不会就案件作进一步评论。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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