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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荆专稿】“一点两地”战略引领 美丽湾区这样建

不久前,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明确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发挥“一国两制”制度优势,在提升生态环境品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深化开放合作上先行突破,共建粤港澳融合创新美丽湾区,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行动指引。

文|李新 崔建鑫

不久前,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明确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发挥“一国两制”制度优势,在提升生态环境品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深化开放合作上先行突破,共建粤港澳融合创新美丽湾区,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行动指引。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著眼于国家发展全局作出的国家重大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视察广东,为大湾区发展指明方向。从强调“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一开始就要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到明确其“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的建设定位,再到提出“建设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的目标,这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提供了战略指引和根本遵循。落实这一部署,既是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一点两地”建设定位和目标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走在前列的重要抓手,对加快打造世界级的大湾区、发展最好的湾区具有重大意义。根据《行动方案》,立足湾区“一国两制”制度现实、产业科技金融创新优势和生态环境本底,把握好三个重要路径,粤港澳大湾区可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协同共进。

萤幕截图 2026-03-03 上午11.37

香港大鹏湾获选为第四批国家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图为位于香港大鹏湾内的东平洲海岸公园

三地同心交出亮眼成绩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战略实施以来,粤港澳三地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将建设国际一流美丽湾区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推动美丽湾区建设取得重大成效,为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打下坚实基础。

协同机制完善,示范样板涌现。多层次湾区合作交流机制逐步完善。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支持大湾区建设国际一流美丽湾区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相继出台实施,生态环境部与粤港澳协商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交流机制,粤港、粤澳建立核应急合作机制,深港、珠澳亦分别成立环保合作专班、工作小组,签署合作协议。广东省出台美丽广东建设实施意见、规划纲要,以美丽县城以奖促建开展先行示范,打造出深圳茅洲河、广州流溪河、东莞华阳湖等一批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香港大鹏湾—香港段、珠海市万山群岛海域入选第四批国家美丽海湾优秀案例。

生态环境品质保持高位改善。湾区空气质量领跑先行,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连续6年稳定优于世卫组织过渡期二阶段标准值;珠三角9市饮用水100%达标,东江和西江供港、供澳水源水质优于Ⅲ类,深港界河深圳河水质全面达到Ⅲ类标准,鸭涌河跨界断面水质持续改善。珠江口近岸海域优良面积比例达到“十四五”水质目标。全域开展“无废湾区”建设,珠三角9市全部纳入“十四五”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名单,形成“深圳经验”、佛山“瀚蓝”等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

绿色低碳发展全国领先。2015年以来,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持续推进,共同认定16批2,000余家次“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企业。广东省绿色工厂数量稳居全国首位,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95%。在全国率先发布广东省碳标签,实现粤港碳标签互认,5款产品成为国内首批互认产品。广东省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金额超过66亿元人民币,稳居全国首位,珠三角碳强度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湾区生态系统保持多样稳定。粤港澳三地携手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深圳湾(后海湾)湿地保育、“深圳梧桐山—香港红花岭生态廊道”建设,共建粤港中华白海豚保护合作平台,高标准建设国际红树林中心,加快推进国家林草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基本完成惠东考洲洋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创建。“十四五”期间,大湾区整治修复海岸线超87千米,修复滨海湿地约2,160公顷。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大力实施,珠三角森林城市群建设成果持续巩固,广东省城市公园绿地面积超12万公顷,城市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91%,建成口袋公园超过4,000个。

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有序推进。粤港澳三地坚持统一共识、目标引领、相向而行、同保共治,在大气污染防控、近岸海域保护、固体废物处置等重点领域持续深化合作。建成国内首个与国际接轨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探索推动香港船用轻质柴油衔接内地标准,建立粤港跨境海漂垃圾事件通报机制。近年来,三地共同协商妥善处理了港澳废弃物跨区倾倒、港澳饮用水安全保障等问题,形成一批实质性合作成果。志愿者联合净滩、粤港澳青少年进森林等主题活动的开展,让美丽湾区共建共享的氛围愈发浓厚。

三大路径明确先行区建设方向

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支撑。按照《行动方案》总体部署,大湾区要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作示范、挑大梁”,需要重点把握三个重要路径。

把握战略定位,全面发挥大湾区在美丽中国建设全局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行动方案》立足“一点两地”定位,明确“共同建设融合创新美丽湾区”的先行区建设定位,聚焦大湾区先行引领领域,提出“七个湾区”重点任务,力争推动大湾区成为向世界展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的重要窗口。其中,“绿色低碳大湾区”重在打造全球绿色发展高地,推动新质生产力、绿色科技、现代化产业体系迈向国际先进水平;“蓝色清洁大湾区”重在对标国际一流湾区,率先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根本好转;“绿美生态大湾区”重在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为引领,开展跨区域生态廊道建设,维育湾区优质生态系统;“美美与共大湾区”重在因地制宜、创新探索,推进内地和港澳各美其美的全域美丽建设;“健康安全大湾区”重在体现关切民生、以人为本,牢牢守住生态安全底线;“融合创新大湾区”重在体现“一国两制”特色,推动标准立法、环境治理、绿色金融等重点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率先试行与国际接轨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开放共享大湾区”重在体现区位优势和外贸特点,以主动应对国际绿色贸易规则为核心,推动湾区绿色产品和服务走出去,打造绿色发展对外开放合作展示窗口。

聚焦核心任务,抢占全球绿色发展先机。《行动方案》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先行区建设的首要任务和核心目标。粤港澳大湾区可依托经济发展水平、科技创新能力、现代产业体系、超大规模市场、现代化基础设施等多方面综合优势,利用好香港全球金融中心、澳门文化多元优势,以先行区建设为契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赋能引领作用。重点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激发新质生产力增长动能,在产业转型、能源结构、资源循环等领域开展系统性探索,推动形成绿色科技、绿色金融、绿色贸易协同发展格局,为推动经济前沿地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绿色动力。

立足湾区特色,以生态环境领域机制创新丰富“一国两制”实践内涵。大湾区具备“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条件,香港经济开放灵活,在绿色科技、废物循环利用、绿色金融、自然保育、碳中和方面开展诸多开创性工作;澳门将绿色低碳理念融入城市发展,在环保产业、绿色金融、节约集约、低碳社会等诸多领域,取得了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行动方案》将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作为先行区建设的关键路径。聚焦生态环境领域,从具体项目、标准、认证等“小切口”突破,推动“湾区标准”“湾区认证”体系建设,在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治理、协同立法、标准互认等方面先行先试。通过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打造跨境环保合作示范,可为丰富“一国两制”实践内涵提供生态文明领域的创新范例,进一步提升大湾区制度型开放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因地制宜推动落地见效

《行动方案》是共建粤港澳融合创新美丽湾区的重要纲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立足湾区优势、对标国际一流,加快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落地见效、遍地开花。

以新质生产力为动力源,打造全球绿色发展高地。大湾区具备创新能力全国领先、产业体系配套完整、市场需求规模庞大、基础设施高度互联的发展特色与优势,可大力发展以绿色低碳循环为特征的新质生产力,抓住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环节,推动区域一体化、产业低碳化、能源清洁化、交通绿色化和创新国际化。比如打造环珠江口“黄金内湾”,打造世界级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建设新型储能中心,建设可持续航空燃料产业示范中心,建设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中心,打造绿色航运中心。

以跨区域环境问题治理为重点,打造全国生态环境品质标杆。针对粤港澳流域海湾治理、生态廊道保护等跨区域共性问题,应强化系统性治理、区域性协同、一体化保护。比如共建空气质量改善先行示范区、探索建设跨境运输零排放走廊、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美丽河湖精品工程、创新区域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全域建设美丽海湾等。

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为牵引,打造多元美丽示范体系。结合粤港澳三地不同生态本底和城市特色,因地制宜推进城乡全域美丽建设,探索不同类型城镇美丽建设新机制、新模式。比如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美丽城市群,打造宜居宜游的美丽香港、美丽澳门,珠三角超大特大城市率先探索各具特色的美丽城市建设模式,大力建设人民群众可感可知示范项目等。

以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为突破,探索与国际接轨的环境管理体系。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方面,在机动车排放、跨界河流和海域治理、垃圾填埋等领域率先开展标准衔接,推动建立大湾区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联合发布机制,搭建粤港澳大湾区碳足迹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面,建立美丽城市金融项目库,构建新一代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四大平台建设和国际交流合作方面,试行与国际接轨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高水平建设绿色低碳合作平台,全链条打造绿色外贸发展高地,引导企业建立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专项治理架构。政策机制创新方面,健全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交流和专家咨询,可实行促进先行区建设的财政、产业、金融、人才、科技政策,探索财政资金激励性、奖补性改革,推出“大湾区人才卡”,以政策创新汇聚起建设美丽湾区的强大力量。

(本文作者李新系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形势分析与评估中心主任科研助理、正高级工程师;崔建鑫系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政策规划与标准研究所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本文发布于《紫荆》杂志2026年3月号)

责任编辑:朱怡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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