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科学院办公楼大门外景。图/IC photo
2月11日,中国科学院发布声明:院本部不从事任何具体产品,包括医疗用品、药品和保健品的生产和经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该院许可或者授权,在其产品或者服务宣传上使用“中国科学院”“中科院”等名称或者中国科学院标识的行为,均属侵犯中国科学院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同时,中国科学院还发布了一份名单,公布了29项侵权行为,包括一堆各种胶囊、虫草、治疗仪等透着“科技与狠活”气息的产品,算是一份打假公示。
这些机构之所以挂名,自然是为了蹭上中国科学院的名头为自己背书。对普通消费者而言,国家级科研机构本身就带着强烈的专业权威,一旦被包装进广告话术,很容易被误解为有“科研背景”“官方认证”,便于这些商家在灰色地带收割消费者。
而中国科学院的公开打假,也是彰显自身责任,主动划清边界,把科研机构做什么、不做什么说在前面。当权威机构反复明确自身不参与任何商业化产品生产与营销,就等于从源头上堵死了“挂名营销”的操作空间,也为监管部门执法、平台审核以及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更清晰的判断依据。
而且,中国科学院作为国家机构,他们这种表态不仅是维护自身的信用,也是对消费者负责。这些产品既然在蹭名头上毫不遮掩,其产品信誉恐怕也是堪忧的。中国科学院将其一一列出,本身就是一种明确的风险提示,为消费者划出了“避雷清单”。
其实,这不是中国科学院第一次发布类似公示了。2022年,中国科学院也曾公布27个侵权行为情况。一次就能发现几十项侵权,数量不可谓不多。可以想见的是,这还是中国科学院自己发现的,至于在各种角落随意挂名的,数量只怕更为庞大。
类似问题在其他科研机构身上也曾出现。比如,近些年打着大学、科研院所“联合开发”等虚假旗号的食品开始在市面上出现。
像2022年,上海农科院曾委托一家律师事务所进行相应侵权情况排查,发现有20余家店铺有侵权行为。但彼时,该机构就曾坦承,“一方面缺乏维权的经验,另一方面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比较欠缺,所以很难去完成相应的维权行为”。
可见,主动张榜公开是一种主动切割,但背后可能也有某种无奈。在商业营销高度灵活、侵权成本偏低的环境下,积极维权力有未逮,只能采取广而告之的办法。
因此,除了科研院所的主动公开之外,要想彻底遏制冒用挂名的问题,也需要监管和平台集中发力。一方面,应当提高对虚假科研背书、冒用权威名号行为的查处力度和违法成本,让“蹭名头”不再是一门低风险生意。
另一方面,电商平台也应承担起前端把关责任,将科研机构名称、标识等纳入重点审核范围,形成常态化、集中化的拦截与下架机制,避免科研机构在逐一举证中疲于应付。
总之,治理“挂名营销”既需要科研机构的主动澄清,也需要制度层面的协同补位。如此,方能彻底压缩这类灰色营销的生存空间,既维护机构名誉,也净化市场生态。
撰稿/柳早(媒体人)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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