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社2月9日电 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苹果日报3间相关公司及高层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9日上午在香港西九龙法院判刑,黎智英被判处总刑期20年。
本案中,黎智英、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4被告被控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及一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黎智英另单独被控一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
其余被告方面,陈梓华被判囚6年3个月;李宇轩被判囚7年3个月;张剑虹被判囚6年9个月;陈沛敏被判囚7年;冯伟光等3人被判囚10年;杨清奇被判囚7年3个月;《苹果日报》3间有关公司分别被判罚款逾300万港元。
本案在2023年12月18日正式开审,由3名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至2024年6月11日,控方正式完成举证,法庭于7月25日裁定所有控罪表证成立。黎智英在2024年11月20日开始作供,至2025年3月结束。2025年8月18日至28日,各方进行结案陈词。
2025年12月15日,香港特区高等法院裁决,黎智英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成立。黎智英案被告求情于2026年1月12日开庭处理,13日处理完成。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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