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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联会颠覆案|控方:李卓人持续非法颠覆目标

已解散的“支联会”以及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和邹幸彤,被控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昨日(27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续审。

已解散的“支联会”以及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和邹幸彤,被控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昨日(27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续审。控方继续读出其余的开案陈词,指出案中各被告公开表述“支联会”的组织及主张,其中李卓人必然是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语境下,鼓吹及传扬其主张;在国安法生效后,他宣称会继续坚持相关的非法颠覆目标及言行,在相同的语境下,共同与其他被告继续进行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控方昨日完成开案陈词,案件押后至周四续审,以待控辩双方商讨同意事实。

控方昨日的开案陈词,提及被告李卓人于2019年5月出席美国国会所谓听证会,以及2020年5月“示威”活动中,公开表述“支联会”的组织及主张,包括声称就算有国安法都会坚持其主张。

控辩今商“共谋者原则”适用范围

至于邹幸彤在国安法生效后,在“支联会”不同活动或采访场合中,宣称“支联会”将长期继续鼓吹及传扬其组织及主张,邹必然是在相同的语境下,共同与其他被告继续进行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控方续指,“支联会”本身作为法人团体的作为,例如营运处所、互联网发布及处所以及处理“支联会”资产等,以提供平台给李卓人、何俊仁、邹幸彤,在国安法生效后继续进行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

控方在读出开案陈词期间,法官关注到当中涵盖已认罪的何俊仁之言行。控方在回应法官询问时表示,会引用“共谋者原则”,并在稍后阶段说明。但辩方指签署承认事实时对此并不知情,至开案陈词首日才得悉。法官遂要求控方厘清采用的“共谋者原则”适用范围,并提议周三让控辩在法庭就“共谋者原则”商讨,延至周四才再开庭。

责任编辑:王恩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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