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邹幸彤(后座)。资料图片
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葛婷)支联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明日(22日)开审。被告之一的邹幸彤去年11月申请撤销公诉书被驳回,法庭今日(21日)颁布判词,指邹幸彤其中一项理据是控方未有提供控罪的关键详情,例如她的行为是如何要他人“结束中国共产党领导”,法庭认为控方已提供足够及合理资料让各被告知道面对的指控是甚么,而“结束中国共产党领导”毋疑是违反国家宪法的主张,至于控罪是否符合罪行所需的“非法手段”必然是审讯重要的议题。判词续指,邹幸彤另提出公诉书控罪重叠及滥用司法程序等,法庭认为指控不成立,遂驳回申请。
支联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明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等法院)进行,由高等法院原讼庭三位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陈仲衡、黎婉姫审理,预料审期75天。同案被告还有李卓人、何俊仁及支联会。控罪指4名被告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
被告何俊仁早前已确认由拟不认罪改为拟认罪,李卓人、邹幸彤则维持拟不认罪。支联会由大律师林芷莹代表,李卓人、何俊仁由大律师沈士文、梁丽帼、胡柏昌代表,邹幸彤则自辩。律政司一方由副刑事检控专员万德豪、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张卓勤、高级检控官吴加悦代表。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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