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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推五大制度革新 大维修须第三方监工

第八届立法会昨日召开首场大会,重点聚焦去年11月26日大埔宏福苑五级火跟进和善后工作,特区政府公布一系列灾后支援,以及五大关键层面的制度性革新建议,兑现行政长官李家超早前提出与立法会共同应对灾后工作的承诺,包括将大型楼宇维修工程由目前二级小型工程升格为一级小型工程,必须聘用第三方专业人士提交施工方案,屋宇署会在收到方案和计划书后作出所需干预和监管。

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张弦)第八届立法会昨日召开首场大会,重点聚焦去年11月26日大埔宏福苑五级火跟进和善后工作,特区政府公布一系列灾后支援,以及五大关键层面的制度性革新建议,兑现行政长官李家超早前提出与立法会共同应对灾后工作的承诺,包括将大型楼宇维修工程由目前二级小型工程升格为一级小型工程,必须聘用第三方专业人士提交施工方案,屋宇署会在收到方案和计划书后作出所需干预和监管。同时,参与市建局“招标妥”的顾问及承建商必须通过警方、廉署等背景审查,确保没有犯罪或纪律处分纪录,才能纳入“预审名单”供法团选用。李家超强调,将刻不容缓地展开各领域的针对性改善措施,共同建设更安全的香港。立法会最终通过相关议案。

李家超昨日表示,当前各界都很关心宏福苑火灾后的重建和复原,因此政府在昨日立法会首次会议即提出动议,就善后和复常工作深入讨论。

政务司司长陈国基以调查及规管工作组组长的身份,动议“有关大埔宏福苑火灾后支援及重建工作议案”,并进一步阐述政府在5个关键层面的制度性革新建议。他表示,必须从这次火灾中汲取教训,“将伤痛化为改革力量”,推动现有制度的完善和革新,“让悲剧不再重演”,政府建议加强市建局在推动楼宇维修的角色和功能,作为打击围标措施之一,凡涉及申请政府维修资助的大厦维修工程,须参与“招标妥”平台,并委托市建局为业主招标及评标。

非资助工程可获市建局建议

市建局将为顾问及承建商设立“预审名单”,只有名单内的公司才可参与工程竞投。领取政府资助的大厦维修工程后,市建局会抽查及监督,并要求顾问和承办商在重要工程节点,向市建局报告。工程完成后,市建局会向业主调查满意度,不达标者可能被剔出“预审名单”。至于没有申请政府资助的工程,市建局亦会为业主提出建议,挑选“预审名单”中的承建商或顾问。

针对工程提出“必要工程”以外的项目,政府拟对《建筑物管理条例》下,规定业主立案法团议决额外工程或开支项目时,按增加金额的不同级别,提高业主亲自出席及投票的指定比例(见另稿),以增加业主认知度和参与度。政府又建议对搭棚工程订立“安全距离”并纳入法例;屋宇署亦须设立机制,协调各个楼宇外墙大型维修工程的工期。同时修订棚架相关工作守则,为俗称“踢脚板”的装置订定物料要求,以减低火警风险。

警方廉署审查背景 增监督力度

发展局局长宁汉豪解释,“预审名单”上的顾问及承建商必须通过背景审查,她说:“我们必定会看他们有否犯罪及纪律处分纪录,亦要求他们通过警方和廉政公署作出的背景审查。”在考虑他们的经验和表现时,不单会检视其过去承担的工程量和项目数目,也要看各部门提供的往绩纪录及业主反馈的意见。“要通过以上所有因素、合格,才可纳入名单。”

宁汉豪续称,针对申领政府维修资助的楼宇,市建局会在工程期间进行抽查,动态监督工程,确保维修资助按实际进度发放,并要求顾问和承建商在重要工程节点先向市建局报告,例如工程范围有改动或增加工程费用等,由市建局向业主给予独立意见。政府正就有关加强招标服务的建议,与市建局管理层探讨细节, 亦会检视建造工程物料的检测机制。

“授权票”研修例设上限

目前不少围标集团瞄准“授权票”的漏洞,讹称或伪造业主的授权文件以“种票”,为杜绝这种业主授权被滥用的情况,特区政府建议修订《建筑物管理条例》,规定当法团决议工程或开支项目时,必须按工程金额设定不同级别的业主表决门槛,工程金额愈高,要亲自出席投票的业主人数门槛愈高。特区政府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昨日称:“这是避免有些业主指被签署委任代表文书(授权票),我们希望提高委任代表文书制度的透明度。”

工程愈贵 愈需更多业主出席表决

特区政府去年曾针对围标,对《建筑物管理条例》进行第一阶段修例,规定当每户要筹措的工程费超过3万元时,至少有5%,或者100名业主亲身出席投票,单位由公司持有,就授权一人代表,以控制“授权票”数量上限。若涉及大型维修项目,法团要在大厦当眼处张贴告示,列出各单位授权的情况。

另外,大埔宏福苑火灾中,曾出现火警钟无法有效运作的情况。“强化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组”推出成立专责巡查队等措施,全面排查正进行大维修的楼宇的消防装置和设备。

政务司司长陈国基表示,政府正是要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建议包括修例强化消防处的规管权力,加入主要消防装置关闭须由消防处批准的新要求,把相关规管由“事后知会”提升为“事前把关”;又建议在消防相关法例上引入物业管理公司在大厦消防措施的法定责任,理顺关键责任链,令物业管理公司在制度上成为消防安全的法定把关者;就一些合适的消防相关罪行,例如未有为处所内消防装置或设备进行年检、阻塞或锁上逃生途径等,引入定额罚款制度,以及大幅提高注册承办商签发虚假或误导性消防装置及设备证书的罚则。

主持“强化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组”的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进一步讲解工作组已部署多项中长期方案,包括展开风险为本的楼宇消防装置排查计划,排查配置旧式消防装置的楼宇,并且对消防装置和设备进行功能测试;检讨特大型火警事故的行动策略等。

引入先进科技 提升预警救援效率

他强调善用科技提升灭火救援效率的重要性,积极参考内地及其他地方的经验,研究引入更多先进科技及大型消防配备。同时亦会善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分析巡查所得的风险数据,制定应对措施及方案;并加快推广“物联网火警侦测系统”,以加快灭火救援效率。

政府亦建议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的救援合作以及协调机制,将大型火警事故纳入合作及演练内容,并且优化三地消防行动配合程序,以及优化与其他各部门在政策、巡查、执法和危机处理方面的合作机制。

邓炳强并透露部分修例研究方向,例如就注册承办商签发虚假或误导性消防装置及设备证书的罚则,由现时最高罚款5万元大幅提升,并可以判处监禁。

责任编辑:吴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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