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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选举 | 涉网煽不投票 再有4男被捕

2025立法会换届选举投票于昨日进行,廉政公署针对不法之徒企图扰乱选举的罪行,再拘捕多4名男子及通缉1名男子,他们涉在社交平台留言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企图破坏选举。

(香港文汇报记者 萧景源)2025立法会换届选举投票于昨日进行,廉政公署针对不法之徒企图扰乱选举的罪行,再拘捕多4名男子及通缉1名男子,他们涉在社交平台留言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企图破坏选举,涉嫌触犯《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选举条例》)第27A条。这是廉署在本届立法会选举期间一个月内采取的第三次行动,累计已拘捕11人及通缉3人。廉署强调会竭力维护廉洁选举,绝不姑息任何人等扰乱选举,必定会严正果断执法,以捍卫选举安全,确保选举公平、公开和诚实进行。

●左起:被通缉男子王浩天、姜嘉伟、汤伟雄 廉政公署图片

昨日被捕的4名男子,年龄介乎33岁至41岁,廉署会依法及按既定程序作出跟进,并会在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见,以决定是否作出检控。至于被通缉男子王浩天(24岁),已于今年7月离港,他面对一项控罪,违反《选举条例》第27A(1)(a)条。控罪指他涉嫌于前日(6日)藉公开活动,即在一个社交平台留言,煽惑他人在立法会选举不投票。

累计11人落网 3人被通缉

根据资料,廉署已就本届立法会选举,以就涉嫌干犯《选举条例》先后拘捕11人,包括于上月14日拘捕的两男1女(55岁至66岁),以及在本月4日拘捕4名男子(37岁至62岁),当中首先被捕的3名男女已于上月20日被落案起诉,并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讯,控告他们在2025年立法会换届选举期间,于10月24日至11月14日分别在一个名为“Vincent Lam”及“Bonney Ma”的Facebook账户转载一则帖文,煽惑他人在选举中不投票。3人分案处理获准保释至明年1月15日再讯。

此外,廉署于上月20日同获裁判官签发手令,通缉两名发布原始帖文,已离港的姜嘉伟(34岁、绰号“姜牧师”)及汤伟雄(44岁),当中姜嘉伟另被警方国安处悬红通缉及被列为“指明潜逃者”。两人各面对两项控罪,即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为,违反《选举条例》第27A(1)(a)条。

控罪指,两人涉嫌于2025年立法会选举期间,各自在其社交媒体专页,展示煽惑他人在该选举中不投票的帖文。

廉署重申,在选举期间内公开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会触犯《选举条例》第27A条。自《选举条例》于2021年新增第27A条,先后有12人被定罪。

深夜撕毁10张选举海报 七旬翁断正

2025立法会换届选举投票昨日进行,惟在票站开门前,昨日凌晨2时半左右,在深水埗发生破坏选举海报的刑事案件。深水埗分区军装巡逻小队人员巡经北河街时,发现一名老翁形迹可疑,上前截查时,发现附近有多张张贴的选举海报遭人撕毁及丢在地上。经调查后,警方相信该名73岁姓吴老翁与案有关,遂以涉嫌刑事毁坏罪将其拘捕。

经点算,警员发现现场一带共有10张选举海报遭撕毁,被捕老翁现正被扣留交由深水埗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二队跟进。

警方提醒市民,根据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条例》,任何人没有合法辩解而摧毁或损坏属于他人的财产,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监禁10年。

警方亦重申,对任何企图干扰、破坏立法会选举的行为,将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果断执法,警方亦定将竭尽所能确保今届立法会选举安然有序地进行。

责任编辑:王恩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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