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早前发生五级大火,造成多人死伤。消防处处长杨恩健在火灾后第三日(28日)确认8座大楼消防系统未有效运作;警方3日拘捕6名消防装置承办商,涉向消防处做出虚假陈述,称在工程期间不会关上警钟。消防处回覆媒体查询称,曾接获屋苑关闭消防栓等的通知,但不包括警报系统。消防处也指出,涉灾大楼中的一栋宏新阁的警报系统曾鸣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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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幢大厦消防装置及设备均符合消防处规定
消防处指,根据纪录,宏福苑共有8幢住宅大厦,每座均配备消防栓或喉辘系统、火警警报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及手提灭火筒等消防装置及设备。屋苑负责人已遵照规定,于2025年3月24日委托注册消防承办商完成年度检查,并持有有效的“消防装置及设备证书”(FS 251)。年度检查结果显示,除各座个别楼层有轻微损坏事项,包括应急照明灯、喉辘绞盘、喉嘴及个别楼层的手动火警钟掣外,8幢大厦内的消防装置及设备均符合该处规定。
就有关轻微损坏事项,该处已于本年10月20日及11月17日先后发信予屋苑负责人,要求及时跟进修复。此外,自2025年4月起,另一注册消防承办商曾先后报称宏福苑8幢大厦的消防栓或喉辘系统有损坏,需要进行维修工程,而有关工程于火警发生时仍持续进行。
消防处未接涉及宏福苑火警警报系统损坏投诉或维修通知
消防处表示,自2025年4月起,曾接获该屋苑提交涉及消防栓或喉辘系统提交的“消防装置关闭通知书”,并随即派员前往受影响大厦进行巡查及风险评估,制定相应行动应变计划,包括在原有预定动员规模上增调更多消防车辆。消防处亦同时要求有关负责人在工程期间实施额外安全措施,包括加设额外手提灭火设备及确保其他消防装置不受影响等。
8幢大厦火警警报系统未处于有效操作状态
过去一年,消防处并未接获涉及该屋苑8幢大厦火警警报系统损坏的投诉或维修通知,亦未收到任何有关火警警报系统的“消防装置关闭通知书”。火警发生后,该处于11月27日派员到宏福苑巡查消防装置及设备的情况,其中包括对火警警报系统进行功能测试。测试结果显示,8幢大厦的火警警报系统于火灾后均未处于有效操作状态。消防处持续调查有关情况,根据前线救援人员及现场所得资料,宏新阁火警警报系统的警钟在火警发生期间曾经鸣响。
消防处指,将继续调查其余7幢大厦的火警警报系统于火警发生时的状况。同时,由消防处牵头的跨部门调查专组已将该屋苑火警警报系统的运作状况纳入调查范围。若调查过程中发现任何人士违反《消防条例》,将依法采取执法行动。如发现有其他违法事项,消防处会转介至相关部门跟进。(完)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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