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引用《联合国宪章》,指对法西斯国家动武无须联合国授权,暗指可直接对日本动武,日本外交部回应称,中国发布暗示过时条款仍在生效的信息,与联合国既定决议相悖。
中国驻日大使馆上星期五(11月21日)在X平台(前称推特)发文称,《联合国宪章》专门设立敌国条款,规定德意日等法西斯或军国主义国家的任何一国,有再次实施侵略政策的任何步骤,中法苏英美等联合国创始成员国有权对直接实施军事行动,无须安理会授权。
中使馆引述的《联合国宪章》敌国条款,指的是《联合国宪章》第53条、第77条和第107条的相关规定,赋予反法西斯同盟国以和平与强制的手段及相关特权,制约法西斯战败国的东山再起,防止复活侵略政策,抑制可能重新发动侵略战争的政治与法律安排。
日本外交部星期天(23日)在X发文回应称,联合国宪章中所谓“敌国条款”,被1995年的联合国大会以压倒性多数通过决议认定已过时,中国也投了赞成票。此外,2005年的联合国首脑会议也通过决议,规定所有成员国领导人一致同意将《联合国宪章》中有关“敌国”的表述删除,中国同样参与了这一共识。
日本外交部说:“发布暗示这些过时条款仍然有效的信息,与联合国既定决议相悖。”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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