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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廉政公署

貪污腐敗曾經是香港嚴重的社會問題。1974年2月15日,香港廉政公署正式成立。1973年,時任總督麥理浩決心懲治腐敗。鑒於政府部門貪污問題普遍,警務處反貪部門本身也有貪污嫌疑,所以麥理浩提請立法局同意建立一個專責而獨立的肅貪機構。廉政專員由總督委派,對總督負責,其他任何機構任何人,都無權干涉廉政專員的工作。廉政公署後以執法、預防及教育等三管齊下的方法打擊貪污,獲得廣大市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