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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選舉制度體現均衡參與

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修改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選舉委員會擴大到1500人,新增“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政協委員和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界”作為第五界別,將原來的38個界別分組調整為40個界別分組,增設“中小企業”“基層社團”等界別分組,體現了均衡參與原則,增加了基層利益代表的聲音。